缈的轨迹后面,摆着一方落地大铜镜,正照出元曦此刻的模样。 正值锦瑟年华的姑娘,娇嫩得仿佛晨露中绽放的花蕊。过去总是一身素净,别说钗环首饰,连脂粉都甚少点缀。虽也是出水芙蓉般的惊艳,可到底少了几分滋味。 今日她却一改往日的恬淡,换了一身明媚的红,亦描摹了眉眼。 那精致的五官、窈窕的身段便立马凸显出来,宛如一颗鲜艳的朱砂。衬上那股独特的清冷气质,让人想起天山之巅聘婷怒放的红莲。抓人眼球还不够,还要往人心尖上烙,霸道又不讲理,却偏又让你被烙得心甘情愿,欲罢不能。 这才是元曦喜欢的模样。 什么经史子集,诗词歌赋,她根本没兴趣。 叶轻筠说得没错,她走不走,跟章夕樱,跟这一桩案子都没关系。 只是因为她和卫旸。 “我不想再为他改变自己了。”元曦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感叹道。 她其实是个很爱哭,也很爱撒娇的人,膝盖磕破点皮,都能嚷上大半天。也跟其他姑娘一样,爱华服,喜胭脂,得空便研究新式的发髻和妆容,而不是见天儿抱着本书,琢磨圣贤们晦涩难懂的话。 曾经她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拼命追赶,向他靠拢,总有一天他是能看见自己的。却不想,她费尽心思的努力和追逐,于他而言,都不过一片浮云、一袅轻烟,风一吹,就了无痕迹。 闹到最后,她遍体鳞伤,而他依旧高高在上、纤尘不染。 感情之事最是强求不来,他既无情,自己又何必执着? 卫旸是长天之上的皓月,光芒万丈,高不可攀。自己做不成他身畔的一朵云,回去自己的天地里头,做一缕无忧无虑的风,也是好的。 就从今日这身红装开始,不为其他任何人,只为取悦自己。 元曦缓缓勾起唇角。 早春日光轻薄,打在她脸上,氤氲开柔和的光。只是浅浅一笑,便如春水映梨花,明艳动人,不可方物。 叶轻筠毫无征兆地被晃了一眼。 她和元曦是至交。 当初她最艰难的时候,是元曦毫不犹豫地伸出手,告诉她“女子也可以不依附任何人,在这世上安身立命”。而今轮到元曦需要帮助,她又怎会袖手旁观? 举杯碰了下她的茶盏,叶轻筠笑道:“好,需要我做什么,尽管吩咐,我定全力以赴。” 其实要她做的也不是很多。 元曦把自己预备假死的计划,大致同她梳理了一遍,总结道:“其他的事我都可以应付,就是这出宫之后的钱和假死之药,我暂且没有办法,得寻你帮忙。” 离京之后,可就再没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安逸日子,一切都要靠她自己。 这些年,元曦是攒下不少积蓄,可那些都是宫里头的例银,每一笔皆登记在册,轻易动不得。倘若一下全部拿出来,卫旸必定知道,那离京的计划也就甭提了。 也是因为这个,她才会背着卫旸,跟叶轻筠联手经营这间酒楼,攒私房钱。 碍于身份,元曦不方便直接出面,为生意奔走,所以只出钱,其余事则全交给叶轻筠,盈利则对半分。 事实证明,元曦也的确没看错人。 说来,叶轻筠也是文渊阁大学士家的小孙女,正儿八经的书香世家。一家子都是张口孔孟,闭口程朱的,偏偏将她熏陶成了一个商贾。 别家贵女忙着修习琴棋书画,她只关心京中的物价,一颗石头都能叫她榨出油来。 叶大学士气歪了嘴,藤条都打断好几根,愣是没把她打上正途,反而这“金算盘”的名头越叫越响亮。帝京十家票号,有六家都归她所有,生意都做到了关外。 “钱好说,就是这假死之药……”叶轻筠摸着下巴思忖,“我得寻我黑市上的朋友帮忙。你给我些时间,最迟不超过半个月,我一定帮你搞定。” 元曦点头,举起茶盏回碰了下她。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