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镜子前练了练等下见他时那种清纯又有活力的笑容——眼睛弯起来,眉头稍微抬起来一点,上嘴唇微翘。 我眨眨眼,唔,确实是又媚又纯。随便跨上一只YSL白云朵手包提前下了楼。 本打算用这几分钟给自己做些心理建设,但透过大厅的玻璃,看到了那辆熟悉的迈巴赫。 我不知道他看到我没有,但我没办法移动自己的身体。时间仿佛被静止了一般,一切喧嚣都离我远去,世间只剩下我和那辆车。 好像过去了很久,久到眼睛有些酸涩,我闭上眼活动了下眼球,睫毛根部传来一些濡湿的触感。 迈开第一步,高跟鞋敲在大理石上的声音让我心底又震起来。 深呼吸、呼——我慢慢的调整吸气吐气的频率。 确认了下车牌,我拉开副座的门,仿佛一切如常般和他打招呼:“好久不见。” 他从我开门时就一直盯着我,眼神绝对说不上清白。 然后他弯了弯眼睛,嘴角的弧度猛然让我想起梦境碎片,“娇娇,这段时间过的好吗?” 这段时间?他怎么能短短四个字就一笔带过我们失联的那大半年。上次他不得已来见我还是在我本科毕业典礼。 我眼眶又酸了起来,不想在他面前失态,只好转过头看着车窗外:“嗯,挺好的。你呢。” “老样子,你知道的。” 我猜到他要带我去曼哈顿,果不其然车开过了布鲁克林大桥。车内只有舒缓的音乐,他向来喜欢纯音乐,我依稀听出来是Flowers?and?you。 他没有讲话,我也不知道我要不要先开始。每次都是我主动,就算再亲近的关系也会有些不平衡。 他选了个好地方,One?Vanderbilt的顶楼bar。其实我和朋友常来的地方,不过他应该不知道。 这个建筑中间全部是玻璃和镜子,倒映出灯火辉煌的曼哈顿,有着百分之九十的金色,剩下一些是闪烁的红光和其他颜色的光。看着近在咫尺的帝国大厦,我有些唏嘘。想起去年冬天穿着借来的羽绒服来纽约玩,在帝国大厦102层拍了照。在洛杉矶四年都没需要过羽绒服,临时起意要去纽约,又不愿意花钱买个鹅,就找远在东部的闺蜜借了一件。 话扯远了。不过这是我的日记嘛——本身就是天马行空思维跳跃的人,写出来的自然也是相似的流水账。哈哈。 Anyways,我们坐在顶层阳台边的一桌,是个很好的位置,可以把这座不夜城的内透景致尽收眼底,我粗略的欣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