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切哭道:“几年之前,奴家被大王看中,就来到了羌国。我家父母和兄长到处寻我,找了好几年,终于找到了我。但是又不敢相认,因为当时我到大王身边的时候,说自己已经没有家人了。兄长为了保护我,也仰慕大王威严,所以就留在您的身边呕心沥血,然而圣明不过大王,没有想到您还是发现了。” “奴家不敢和兄长相认,但是就给他绣一件衣衫,这难道也有错吗?” 牛逼,好演技。 沈浪顿时叹为观止,这演技起码给九十分。 若不是他心中有定论,只怕也信了。 沈浪道:“面骨轮廓相似,也有可能是表兄妹,也有可能是堂兄妹的。况且这是一首情诗。” 羌王妃子洛雁目光朝沈浪望来,闪过一丝恶毒道:“谁说这是情诗了?这明明是我思念家人的诗句,我明明有家人,但是却不能相认,也不能回到父母身边,因为我已经有了新家,有了所爱的大王,有了孩子。我回不去了,只能死了之后,再和父母相聚。” 厉害! 这个解释,也完全是说得通的。只能说汉字太博大精深了,一首诗怎么解释都可以。 可以说是男女之情,也可以说是亲人之情。 接着,羌王妃子洛雁目光含泪,无比耻辱道:“大王,臣妾还有一个办法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 然后这个女人猛地掀开自己的裙子,褪下自己的绸裤。 好恶毒的女人啊! 她就凭着这一个动作,想要害死沈浪。 因为沈浪和羌王站在一边,左伯玉跪在地上。 这个女人当着沈浪的面,露出自己的大腿和屁股。 羌王是一个非常霸道的男人,拥有很强的独占欲。他的女人如果被别的男人看到屁股那还得了,这也相当于半顶绿帽啊。 但沈浪反应更快,还没有等到她掀开裙子,他就直接背过身去了,什么都没有看到。 所以,这个女人的歹毒没有得逞。 羌王不需要看,他知道洛雁大腿内侧有胎记,三颗红痣,他爱不释嘴。 “这是臣妾的独有胎记,我兄长腿上也有,只不过在左边。”洛雁道。 然后,道士左伯玉充满屈辱和悲叹地解下自己的裤子,露出了右边大腿内侧的三颗痣,形状和洛雁几乎一模一样,也是红色的。 沈浪直接断定,这是做出来的,绝对是假的。 那三颗根本就不是痣,这种小血瘤轻而易举可以做出来。 但是,羌王不懂啊,他觉得这就是天生的。 他觉得两个人有一模一样的胎记,那肯定是亲兄妹无疑了。 当然,羌国人的私生活超级乱。 所以就算是亲兄妹,也不能证明是清白的。 但至少,左伯玉穿着洛雁绣的丝绸小衣是比较正常的,不能证明两人有奸情。 但是,羌王心中还是无法释怀。 他已经有心结了。 现在局面陷入了两难,不能证明洛雁和左伯玉有奸情,也不能彻底证明二人就是清白的。 忽然,洛雁寒声道:“沈浪公子,我兄长穿着我绣的丝绸小衣,你是如何知道的?” 沈浪道:“当然是有人给我通风报信啊,你以为你们之间的丑事就没有人发现吗?” 洛雁道:“你不要血口喷人,我再问你,苏难派信使传书,说我羌国时辰焚烧越国神庙导致被杀,都是你的阴谋,是真是假?” 这个女人要反咬沈浪了,想要将他置于死地了。 沈浪道:“对,是真的。” 洛雁道:“大王,此人已经认了!他竟敢谋害我羌国使臣,请大王将他碎尸万段。” 羌王脑子依旧充满了恼怒,却又无处发泄,此时听到洛雁的话后,立刻勾起了之前的疑问。 一开始他就是问沈浪这个问题,沈浪回答一切都是他的阴谋,羌国使臣是他害死的。 所以,羌王暴怒要杀沈浪的属下沈十三和黄凤。 结果被沈浪送重礼挽回了。 毕竟,羌王贪婪。 现在,这个话题再一次被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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