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也不是讨厌,只是没有交集。 他当然知道,班上一直有那么个显眼的人。阳光帅气、笑容爽朗、家境优渥、成绩又好,成天身边都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超级受欢迎。 但,这种事情…… 反正也与他无关。 程彻的人生,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去操心、去疲于奔命、去拆东墙补西墙,因而完全没空再去关注或羡慕一位受上天眷顾的男同学。 也不想……和他扯上任何关系。 他想着,他只要低头不理,等这位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觉得没趣,就会自己走了。 却没想到,冷不防的,那人的手忽然伸了过来。 “……” 程彻整个人,瞬间触电一般,狠狠颤抖了一下。 有钱人家的大少爷,突然跑来跟他说话也就算了,竟然还自顾自摸猫一样……开始撸他的后颈? 还撸得那么自然、那么顺手! 修长的指尖一下又一下蹭着他的发尾,仿佛他真的是他家的小黑猫一样! “你家住哪啊?”赵清嶺一边撸,一边问他,“这样,明天早上我去找你一起上学吧?” “你放心,你跟我一块上学,以后绝对再也不会有人再敢动你了,不信我们试一次?” ……声音很温柔,也足够真诚。 程彻虽然依旧防备着。 恍惚中也多少能意识到,这个人应该没有什么恶意。 可是,可是,就算没有恶意,这个世界也根本没有温暖、没有希望、更没有转机。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可怜,更不喜欢被任何人碰触。 明明是这么想的…… 可是为什么,掌心的温度贴着后颈,一下一下,直直流淌到了心底。 他以前,从来没有被谁这样抚摸过。 因而从来不知道,周身皮肤多年来一直渴望被碰触、被安抚,已经饥渴到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 所以最后,程彻想要抵抗,却最终没撑住。 自暴自弃一般,深深把头埋进了双膝里。偷偷放松了整个身体,任由赵清嶺随便把他当小猫撸了一遍又一遍。 那是他升入高中后,破天荒第一次卸下了冷硬的防备。 不仅和班上最受欢迎的男生说了话。 最后,还喝光了赵清嶺拿给他的水。 夕阳西下时,赵清嶺牵着他的手,把他从看台架上拽下去。 操场的看台架,那时候正好对着西方。 程彻恍恍惚惚,记得在酸痛的眼前,看到的就是一片美丽的、火烧般的红霞。 …… 程彻高中时候的家,也同样坐落在老城区。 最贫民区的贫民区,一个破平房。 巧的是,那片贫民区不远处,也同样有一座小小的小公园。 第二天早上,赵清嶺按照约定在公园门口等程彻一起上学。 深秋的风景,银杏树下,少年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大衣,围着黄色格子围巾,笑容灿烂。 看到程彻,第一句先问他:“你吃早饭了吗?” 说罢变戏法一样,就从口袋里掏出个热腾腾的饭团。 程彻以前听同学八卦过的,赵清嶺那个大衣,一件要好几千块。这么贵的衣服,口袋里……居然被他大咧咧揣着个油乎乎的饭团?! 可赵清嶺却似乎满不在乎,笑容超级开朗:“哎,你家这附近我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美食超多啊。我刚才随便在早餐推车买了个紫米饭团,结果特别好吃,就给你带了一个。” “加了蛋和肠,真的特别好吃,赶紧的趁热!” 盛情难却。 程彻咬了一小口,果然特别好吃。 当然好吃了,毕竟加了那么多料……对他来说已经可以说是超级豪华。反正换成他自己的话,肯定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买来吃的。 小公园的另一头,停了赵清嶺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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