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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而且她做的弓弩,两翼可以收折,随身携带,小巧又方便。

    季容和季珩没见过这东西,觉得新鲜,“姐姐,这个真的能打到兔子和山鸡吗?”

    “能。”

    季菀对妹妹笑一笑,“到时候带回来给你们解馋。”

    季珩还记得那日吃的鸡和鱼,闻言目光亮亮的,“肉,我要吃肉。”

    季菀摸摸他的头,“阿珩很快就能吃到肉了。”

    季珩憨憨的笑。

    “不过阿珩要记得,千万不能对别人说姐姐做了这个东西。”季菀扬了扬做好的弓弩,认真叮嘱,“要不然别人也跟着学,都去山上打兔子山鸡,咱们就没得吃了。”

    一听没得肉吃,季珩立马紧张了,连连点头,保证道:“不说。”

    季容也道:“姐姐放心吧,我也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妹妹弟弟都很听话,季菀很是欣慰。

    周氏拿着厚棉衣出来,这衣服是以前的,很旧了,还有补丁,但还是能御寒的。

    “山上冷,把衣服穿上。”周氏看着瘦弱的女儿,叹息一声,“要不是这几天天晴,说什么我都不让你一个人上山。”

    “放心吧娘,我就在浅山坡上看一看,不上深山。”季菀再三保证,“阿容,在家好好照顾娘和弟弟。外面冷,别让阿珩一个人出去。”

    “嗯。”

    季容用力点头,“姐姐,你要注意安全,别走远了,山上岔路多。”

    “好。”

    周氏只得道:“早些回来。”

    “嗯,我中午之前一定回家。”

    季菀说完就背着背篓拿着镰刀上山了。

    第007章 采到人参

    晴了几日,山上的雪差不多都化了,露出光秃秃的树木枝干。季菀以前上过山,倒是不担心会迷路。

    野兔喜欢在灌木、稀疏荒草的低坡、荒地活动,浓密的植被高大的树木不喜欢,因为活动不便也吃不到高的叶子。山鸡则一般躲在林子草丛里。冬天都是些枯木,山鸡很少出来,所以季菀的主要目的,还是打兔子。

    她一边走一边观察地面,没多久就看见了兔屎。

    季菀连忙寻着那条小路走过去,果然发现一只野兔正在灌木丛边吃草。她屏住呼吸,取出弓弩,搭好木箭,瞄准。

    拉动用棉线制成的弓弦。

    咻——

    中了!

    季菀眼睛一亮,小跑过去,把前腿中箭已经无法跑的野兔捡起来,放进背篓。

    按照这个办法,打了三只野兔。收获不错,季菀心情很好,准备再打一只就下山。眼角余光却瞥见方才兔子吃草的地方有一抹白色。

    有点眼熟。

    出于好奇,她蹲下来,将那块地刨开,却惊异的发现是一支人参!

    季菀狂喜,小心翼翼的继续挖,为避免伤到人参须,她都没用上镰刀,而是直接用手刨。

    终于把整根人参刨出来了,已经成型,起码有好几十年了。

    没想到今天能有这么大的收获,季菀喜不自胜,准备回家。走过一处灌木丛的时候突然发现叶子上沾着血。

    她心中猛跳,下意识转身离开。

    女主偶然外出救了身逢罹难命在旦夕的男主,从此收获美满的爱情婚姻的故事只存在在小说中。现实中,一个身受重伤的人躺在在穷乡僻壤的山旮旯里,很有可能是被仇人追杀。

    这种人要么身世复杂要么有秘密不足以外人道。

    救人无非两个结果,第一,被他灭口。第二,被他的仇人灭口。

    得到他感恩的机会,则微乎其微。

    季菀自认是理智之人,为着一个来历不明甚至可能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灾难的陌生人,不值得。

    然而刚走了一步,浑身便是一僵,脖子上冰冷的触觉让她感受到来自死亡的威胁。

    “你是谁?”

    清冷淡漠的嗓音,带着些讶异和淡淡慵懒,丝毫听不出是一个受了重伤之人。

    季菀想到小说里遇到危险镇定自如的那些牛逼女主,真心佩服得五体投地。

    最起码她做不到。

    荒山野岭,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农女,而对方有兵器在手,听声音年龄也比自己大。刀在颈侧,只要他稍稍用力,自己的小命就玩儿完了。

    季菀不想死,她好不容易重生一回,虽然日子苦了点,但活着总比什么都强。

    深吸一口气,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冷静淡定。

    “我是山下村民,因家中贫困,故而上山打猎。”顿了顿,她嗅着空气里传来的血腥味,心中一动,“这位公子,你身上有伤,需得上药包扎。我略通岐M.HZgjJ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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