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忍忍…… 莫行之低下头,在王子霄的胸前留下一个深深的牙印。 原本漂亮的樱花粉因为情动而变成了水红色,搭配着那印子显得诱人又糜烂…… 王子霄疼的闷哼一声,他因为泡多了天然萃取精华,身体敏感的很,加上年纪还小,皮肤幼嫩,要不是多年培养出来的极佳耐力,真恨不得将作恶的家伙掀翻暴揍一顿! “马上就分开了,真舍不得你……给你留个记号。” 王子霄觉得暴揍虽然可免,掀翻却还是要的。留记号什么的,这主意相当不错啊~ 莫行之的胸前也出现了一个深深的牙印。 王子霄欣赏片刻,然后突然翻身而起,跑去外面找了一只水笔过来。 “你倒是启发了我……” 他拿着笔朝莫行之邪笑两声。 牙印除非咬出血,不然最多两三天就没了。还不如用这种水笔来做记号——纯天然、不伤肌肤,日常流汗洗澡都不会去掉,只有用一种专门的洗液,才能将其卸除。 因为这种特性,不少人选择用这种水笔画纹身来着,喜欢就画,烦了就卸除,就跟多年前的美甲一个性质。 “也免得我鞭长莫及,你这家伙背着我搞三捻四。”连上衣都不敢脱! 王子霄嘿嘿笑着在莫行之胸前花了两个恶俗的心连心,左边写了王,右边写了莫,因为激动,他手还抖了抖,结果画出来的心歪七扭八,丑的令人不可直视。 莫行之嘴上吐槽,心里其实很满意他的占有欲。不过他深深怀疑这小混蛋是故意画这么丑的,他可是看见过小混蛋练字的,王子霄手指稳定,先不说字写得漂不漂亮,起码线条流畅,字形端正。 为了报复,他也在小混蛋胸前花了两颗胖胖的心,左边写莫右边写王。 妈的,把字写漂亮需要天赋,写丑也需要天赋啊!他觉得自己画的很萌,相比起来小混蛋画的这个显得更丑了。 非叫王子霄给他重画。 王子霄偏不肯,两个人很快又在床上扭打成了一团。 这两个幼稚鬼…… 不过这么胡搞一通,倒也冲淡了几许离愁别绪。 “除了演戏,你还有其他的理想吗?” 王子霄突然问莫行之。 因为他想起来,前世的十几年后,莫行之好像是有计划自己做导演,拍摄一部电影的。 他这种念头,是突然就有的,还是早有计划呢? 结果莫行之很轻松的回答他:“我觉得亲手讲一个故事也很有趣,所以除了表演以外,等时机成熟了,我还想自己拍些东西——现在先偷师一些经验什么的,等我觉得可以了才会启动这个计划。” 果然是早有预谋啊! 怪不得平常在片场,莫行之总绕着导演转,积极得很。 “那你呢?除了演戏和唱歌?” “也没什么特别想做的……我想过一种悠闲的生活,兴之所至,兴尽而归……或许等你当了导演,我能给你做摄影师呢,到时候咱俩一起去拿奖,哈哈。” 他本来就是这种偏于散漫的性子,前世从了军,今世则彻底放了羊,感觉像是补偿心理,更懒了…… 总之做自己喜欢的事,爱自己钟爱的人,他现在一部戏接一部戏,完全没有空闲的时候,是因为他爱过这样的生活。也许等以后,他不想演戏了,就干脆瘫在家里长蘑菇呢。 将喜欢的歌修复好,再试着自己写歌,等凑够了一场演唱会的量,他就满世界的巡演去,还要邀请跑调大王莫行之给他当特邀嘉宾。 哈哈哈现场一定好玩极了。 两个人东扯西聊,深夜才相拥入眠。 第二天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