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恰恰相反,王子霄虽然从头到尾没有流一滴眼泪,可他心里却憋屈到了极点,整个人像是来不及喷发便被堵住出口的火山!部队的直系领导怕他以这样的状态执行任务会出事,干脆给他放了几天假,让他找地方好好散散心。 王子霄在一个酒吧里喝的酩酊大醉。 当时零下一度就在那个酒吧驻唱。 酒吧要打烊,无人接收王子霄这个醉鬼。彼时王子霄的状态真的很糟糕,穿的衣服一般,胡子拉碴,兜里还没什么钱。照酒吧的意思,这种卢瑟失意男,就应该丢到大街上,什么时候酒醒了,什么时候就自己回家,酒吧没义务费心收留他们。 是零下一度那几个人将他带去自己租住的地方,第二天又附赠一顿早餐,外加几句大大咧咧的宽慰话。 当你困苦的时候,外人的一点点善意,都会铭记于心。 王子霄拿起话筒,微微一笑。 所以才要说,他们偏偏在这个节点上碰见,又是多么奇妙的缘分。 稍微磨合一会儿,零下一度那几个人就能将曲谱弹奏的似模似样了。 但这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显然是作为鼓手的莫行之。 虽然他乔装过,还戴了一顶帽檐宽大的帽子,夜色下根本看不清楚五官。 但当他挥舞起鼓锤,击打出节奏明快的鼓点,那种飞扬的气势,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那种只能说是得天独厚的魅力! 所有人的风头全被他压下了。 本来见没什么热闹好看,步行街上的行人又恢复了常态,没几个人留意这个街头乐队。 但当音乐响起,渐渐开始有人围上来了。 关鹏压下激动的心情,站在视角最佳的位置,将镜头牢牢地对准王子霄和莫行之。 “我曾怀疑我,走在沙漠中。” 王子霄终于开口唱了第一句。 “从不结果,无论种什么梦。” 史明突然全身一震,鼻端涌来的酸楚,让他的眼睛瞬间湿了,只能将头扬起来,就当看一眼漫天繁星。 “才张开翅膀,风却变沉默,习惯伤痛,能不能,算收获。” 原本聚集在帅气鼓手身上的目光,终于大部分转向了主唱。 声音好听,词曲也很棒,最重要的,是他歌声中那令人震撼的情感投入。 大家都是在滚滚红尘中打滚的普通人,尤其已经经历过现实碰撞的大人们,谁不曾头破血流过?谁不曾拔剑四顾心茫然过? “庆幸的是我,一直没回头,终于发现,真的是有绿洲。每把汗流了,生命变得厚重,走出沮丧,才看见新宇宙。” 吉他声,贝斯声,键盘声,鼓点声,突然激昂起来! 王子霄的声音也蓦然变得极富力量和穿透性! “海阔天空,在勇敢以后!要拿执着,将命运的所打破!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更精彩的活!” 毫不夸张的说,整条街的人都被他的歌声镇住了。 原本熙熙攘攘的繁华街道,突然除了音乐之外,再没有其余杂声。王子霄他们所站的地方,便是舞台,这里俨然已经变成了他们的演唱会现场。 “凌晨的窗口,失眠整夜以后。看着黎明,从云里抬起了头。日落是沉潜,日出是成熟,只要是光,一定会灿烂的。” 关鹏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带着一个防震手架过来!哪怕用上全部的自制力,他依然无法让镜头中的画面保持稳定不颤抖。他曾经听过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