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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娘们围上来,三奶奶惊呼一声:“这不就是王桂英捡回来的那个丫头么?看她身上穿的可是的确良料子的裙子。那天王桂英去城里回来给我和喜鹊娘显摆她买的的确良布,现在就在她身上穿着。”

    喜鹊娘人群外挤进来,看看沈月身上的裙子,连连道:“不错不错,就是那块布,她真的就是癞头!”

    周围那些老娘们都是去王桂英家门口围观过癞头的。那是王桂英带沈月回家的第一天。沈月穿的又脏又破饭花子一样,身上干瘦,小脸一点肉都没有。脑袋上三四个地方长着癞没有头发,每一块都有鸡蛋那么大。她们后来瞧见癞头是有点不一样了,白点了,胖点了。但是怎么都没有想到,就下雨前后这短短几天没见,癞头就会有了这翻天覆地的变化!

    “王桂英一定是疯了,居然给个捡来的孩子穿这么贵的料子,还给她一天三顿吃好的。”

    “是啊是啊,王桂英家不是很穷的么?还有儿子打着光棍呢,就这么捯饬一个捡来的妮子,她脑子肯定是不正常的。”

    “别人家愿意捡东西,王寡妇家就愿意捡人。冯大有那天抱一个大姑娘回去,现在还养在他家里呢。”

    “要是再有大姑娘,我也捡一个去。”三奶奶一脸羡慕嫉妒的吃味道。

    吴招娣的婆婆三老歪拍着巴掌笑的嘴都歪了:“三奶奶,别说是大姑娘,就是有个小寡妇你都恨不得捡家去当儿媳妇对不对?”

    三奶奶白三老歪一眼:“滚一边去,拿我开涮小心我赏你一大巴掌!”

    沈月才不想听一帮老娘们吃饱撑的议论别人家的事,就直接拉着铁蛋钻出人群扬长而去。

    西坡上,一个白净少年坐在一块石头上望着陌生的四野发呆。他五官柔和,沉静如水,烟墨色的眼底有着和年龄不相仿的成熟和孤傲。

    这是沈月第一眼看到林京墨。

    那个时代,沈月十八岁是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林京墨六十岁,已经过完大半辈子,是叱咤医药界的大佬。他们之间是隔着两辈人的存在,绝对不会有什么交集。而现在他们只相差四岁,成了同时代的人。

    医药界的大佬林京墨回到四十八年前,从鬓角斑白变成眼底带着愤世和不甘的秀气少年。

    这少年的遭遇让沈月莫名心疼。

    沈月一小步一小步的走向林京墨,唯恐自己的不请自来惹恼未来大佬。还想以后背靠大树好乘凉呢,还想他以后带着自己飞,帮冯家都过上真正的好日子呢。还想……

    “哎呦!”沈月想的太多,思想走神,脚底下不小心踢到一个石头,痛呼出声。

    走神的林京墨突然转头,烟墨色眼底深处有一瞬间的闪亮。但他即使被眼前女孩惊艳了,面上依然波澜不惊的淡淡模样。

    真是漂亮的女孩。黑亮亮的齐耳短发,一张小脸巴掌大一点点。白嫩的脸上一点瑕疵都没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琉璃一样看着他闪出好奇?小心?懊恼?试探的光亮。

    这个女孩对自己感兴趣。

    林京墨从和沈月的第一个对视里,脑子里就读到这样的信息。

    林京墨是这个世界土生土长的人,生在三年自然灾害的第一年。事实上,那年之前的一年已经天下大旱了,好多地方二百多天没有下雨。但那只是少部分的地方。林京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生,即使他出生在大城市,物资也是极其短缺的。

    木晚樱身体一直不是很好,多年无子。在四十岁这年终于怀孕了,虽然在林茂只的精心调理下,种种客观原因孩子还是不足月就出生。高龄产子让木晚樱的身体极度透支,又因为物资匮乏不能好好进补,以至于往后多年成了药罐子。后来身体刚被林茂只调理的好一点,又来了大运功。林茂只知道妻子的身体跟着自己吃苦必定受不了,就让她带着儿子去投奔娘家。

    话题远了,说回来。

    林京墨从三岁记事起,就发现自己有一个奇怪的本事,类似读心术那种。但是这种本事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存在,偶尔出现一回,感应的都还挺准的。

    沈月见林大佬看着自己不M.hZgjJ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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