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丝毫感觉。只是听到郝新明提到毓秀时,他眼里闪过一丝不自在,虽说很快就消失不见了,还是叫郝新明看了个真切。 从上学期到现在,郝新明不止一次的在甄卓凡面前彰显他在毓秀那里的特殊性。为的,当然是让甄卓凡知难而退,就目前看来,效果还挺好的,反正甄卓凡一次都没主动去找过毓秀,寒假那次不算,再说当时找的是毓秀的辅导员,又不是她本人。 郝新明对甄卓凡的反应既满意又不满意,随后想了想,索性先放在一旁不提了,决定等真正追求到毓秀的那一天,一定要请全宿舍吃顿大餐。 第二天中午,郝新明就把录音机送了过去,毓秀本来正好是拿着饭盒要去食堂吃饭的,接了东西后,她先送上了宿舍,还十分小心的锁到了柜子里。哪怕时隔多年,她依旧记得李桂芳曾经教过她,借别人的东西要道谢,还要小心爱护,千万不能有任何损伤。这要是借书也就罢了,实在不行还能赔钱,录音机她可赔不起。 仔细的锁好后,毓秀又返回了宿舍楼下,想到以前郝新明老喜欢请她吃饭,她便道:“你很喜欢吃饭对吧?那我今天请你吃饭,食堂行不行?” 郝新明:…… 请问什么叫做他很喜欢吃饭?! 毕竟是意中人第一次主动跟他约会,哪怕被误认为他喜欢吃饭……他也捏着鼻子认了!至于在哪里吃就更无所谓了,关键是跟谁吃饭! 就这样,毓秀带着郝新明去了京大的食堂。 京大有好几个食堂,毓秀还特地走远了一点,去了相对而言略好一些的那个食堂。可惜,食堂还是食堂,就算是京市最出名的食堂大学,那其实也就是菜色相对丰富一些,滋味也就那样,跟饭馆子酒楼差距真不是一星半点儿。 毓秀还特地问了郝新明喜欢吃什么,郝新明心说,在食堂吃啥不都一样?面上却淡定的表示,自己不挑食,吃啥都无所谓。 尽管郝新明这么说了,毓秀还是回忆着以前甄珠爱吃啥。高中那会儿,她们的午饭都是从家里带过来吃的,那时甄珠饭盒里的菜色永远都是最丰富的,当然量也是最大的。毓秀想着,郝新明以前那么爱叫她出去吃饭,保不准就跟甄珠似的,是个极为爱吃的吃货。 抱着这样的想法,毓秀努力回忆着点了好几个肉菜,还特地多要了两份主食。 郝新明惊呆了。 他不觉得毓秀的食量会陡然间增大,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毓秀太好客了。 那还有啥可说的?吃呗! 在近乎全食堂一半人的注视下,郝新明吃撑了。 同学们简直目瞪口呆,刚开始是惊讶于毓秀居然把隔壁的风云人物拐来了,就他这种穿着打扮气质,也敢往这里带?后来,同学们的想法就变了,不再是震惊毓秀把人带偏了,而是觉得毓秀真不愧是农村姑娘,瞧瞧,这是把人当猪喂啊!! 最终,郝新明撑着走了。 几天后的周日下午,他又来了,带来了两本格外厚的英汉字典,其中一本还是专业性极强很少在市面上流通的大字典。不单是字典,还有几盘磁带,都是没门路找不到的那种。 “我嫂子给的,你先瞧瞧好不好,回头我再帮你去借。” 毓秀一看到字典就两眼放光,当下就爱不释手的想要翻看起来,好在她还有些理智,忙真诚的感谢道:“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你嫂子也是大好人!” 郝新明很艰难的崩住了自己面上的表情,还努力的挤出了一个笑来:“嗯,你去学习吧,下回要是有什么新的资料,我再带来给你。” …… 这厢,毓秀高高兴兴的上楼听磁带翻字典去了。 那厢,郝妹周末放假回了家,东翻西找的愣是没找到自家的收音机,略一思量,她就确定了肯定是自家老哥干的好事!! 不止郝家,郝新明的表哥家也摊上了事儿。他表嫂从娘家回来,没多久就发现书房里少了东西。 “我书房里的磁带和字典呢?你瞧见了没?” “……小明借走了。” “哦,既然是小明要用就拿走吧,不用还了,回头我再让我大哥弄一份来。” 第144章 在别处发生的事儿,毓秀浑然不知, 她只兴趣盎然的研究着新到手的收音机。 别看毓秀在人情世故方面显得分外迟钝, 学起新东西倒是不算慢。再说了, 这年头的收音机功能还是很单一的, 就郝新明借给毓秀的这台收音机, 统共也就只有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