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力找到这个罗哲。”韩印凝了下神,语气坚决地冲陈海峰说,“明天把那个孙鹏带队里来。” “抓孙鹏?为什么?”陈海峰诧异地问。 “我怀疑当年在兴发旅店点着床铺的不是孙鹏,而是……罗哲!”韩印拖着长音强调道。 “怎么会这么想?”顾菲菲也不解地问。 “咳,我明白韩老师的逻辑了。”艾小美轻拍了下额头,提高音量抢着说,“孙鹏是同性恋,而罗哲不一定是,孙鹏有可能那晚趁着罗哲喝醉酒把他强奸了,罗哲清醒过来一时赌气才点着了孙鹏的衣服和床铺。孙鹏怕恶行暴露,便谎称点火的是自己,罗哲虽有口难言,但却从纵火中感受到报复的快感,也无形中成为他在日后应对挫折的一种方式。” “可是这种观点与案情特征是相矛盾的呀。”杜英雄提出质疑说,“从犯罪心理层面说,火几乎是最难掌控的凶器,长期以此作为攻击手段的犯罪人,不会在乎被害者是什么样的人,所以大多数连环纵火案,犯罪目标都是模糊的,尤其咱们现在的案子也是这样显示的。而照刚刚的逻辑,孙鹏对罗哲来说是一个明确的报复目标,就算盲目的纵火可以用移情杀人来解释,也没有以群体来替代个体的案例吧?” “说得没错,理论上确实如此,不过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罗哲是凶手,他心理的成瘾性,也许并非来自报复孙鹏的心理需求呢?”韩印顿了顿,进一步解释道,“我先前说过,旅店对凶手来说是有象征意义的,那么旅店对罗哲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是屈辱与快感的交融体。也就是说,罗哲在兴发旅店被孙鹏强奸的经历,既让他万分屈辱,但隐隐地,他心底还是感觉到一种性快感。性对人类来说是本能需求,罗哲当然也不例外,可是当性与屈辱感交织在一起时,对性的渴望就会让他从心底滋生出罪恶感,进而会拼命地压抑自己的性欲望。久而久之,焦灼反复,病态心理的形成似乎对个性内向的罗哲来说,恐怕是难以逃避的。” …… 会议室中你一言我一语正说得热闹,窗外隐约传来一阵消防车警报的声响,原本都还算轻松的几个人面色立即凝重起来,似乎都有不祥的预感。果然,没过多久,陈海峰的手机便响了…… 第五章 焚尸惨案 火情并不严重,韩印和顾菲菲等人赶到时,已经全然没了火的影子,甚至连消防车都撤离了。 现场位于江华市液力机械总厂的老厂区内,因整体搬迁,该厂区已荒废多年,现如今杂草丛生、荒芜冷落,一条灰白的水泥小路隐没于野草间,在月光的映照下时隐时现。小路的东边有几排破败不堪的厂房,火其实只集中烧在这其中的一间厂房里而已,并未蔓延出来。 临时架起的照明灯,将现场照得一片明亮。该厂房有近千平方米的面积,屋顶高度相当于正常房屋的两倍,里面空空荡荡的,中间没有任何隔断,只有几根水泥柱子支撑着房屋框架。空气中有很明显的肉被烧焦的味道,地上遗留着早年工厂生产沾染的黑色油迹,没有想象中高压水枪灭火造成的积水。大致在厂房中心位置,一根方形水泥柱上,靠着一具如黑炭般的躯体。 准确点说,死者是被一条粗铁链绑在水泥柱上的,韩印数了数——铁链总共绕了五圈。从身材和器官上不难判断是一名男性,头发被烧光了,容貌已无法辨认,身上的皮肤基本呈炭化状态,没有衣物纤维附着迹象,说明死者被烧着时是赤身裸体的,而尸体脚边的一堆黑色灰烬,应该就是其被扒下来的衣物残骸。更慑人的是,死者右上腹被剖开,在火的作用下,形成一个黑洞,里面的肝脏被整个摘除,在离尸体七八米远的地方,顾菲菲找到了这块肝脏并装到证物袋中。在尸体脚边,除了有几摊斑驳的血迹,还有一个被烧焦变形的大塑料瓶,单用鼻子闻就能闻到里面有一股汽油味,初步证明凶手使用的助燃剂与先前的案子一样——是汽油。 陈海峰针对一系列相关情况做过了解后,冲围在尸体前观察的韩印和顾菲菲介绍道:“报案人是对面高层住宅楼的住户,大概在21点40分,他在家里上洗手间时,从窗户上看到厂房里有火光蹿起,便拨打了火警电话。至于犯罪人,报案人表示并未看到。消防队方面说,他们赶到这里时是21点58分,当时火基本已经灭了,只剩下冒着烟的尸体,由于房屋结构和建筑材料不利于燃烧,故火势没有蔓延。随后,他们对现场仔细做了勘查,确认没有任何起火点后撤走了消防车。先期赶到的巡警询问了围观群众,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线索。另外,工厂大门上的铁链锁是被专用工具剪断的,想必犯罪人是有备而来。” “肝脏是用锐器切除的,切口有比较明显的生活反应,应系死前切除。”顾菲菲扬了下手中的证物袋,另一只手又指向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