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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最长,教忽难领着格你格思,就于拙赤下做万户者。”2又说:“察阿歹性刚子细,教阔阔搠思早晚根前说话者”3。“蒙古汗及诸王对那颜个人可以完全支配即剥夺他们的分地或恩赐新的分地”,那颜们“无权任意离职,抛弃颁赐给他的分地或改事另外的宗主君”。某些万户长,有权自选千户长,但需报请成吉思汗同意。如中军万户纳牙阿,“他的军队全部是八邻部人。由于他是大异密4,忠心地服从(成吉思汗),建有功勋,故成吉思汗让他统辖八邻部军队。他自行任命千夫长后,(向成吉思汗)报告”5。

    千户的组成,有多种方式。“一部分千户是由同族结合而成的。如成吉思汗的姻亲弘吉剌部的按陈驸马,亦乞列思部的孛秃驸马,汪古部的阿剌兀思惕吉忽里,都仍旧‘统其国族’,按照统一制度分组为若干千户,自任其亲族为千户那颜,但必须向成吉思汗申报批准。后来归附的斡亦剌部忽都合别亦统本部四千户,千户那颜自置。还有一些率部投归成吉思汗的氏族首领,如兀鲁部的术赤台、忙兀部的畏答儿、巴阿邻部的豁儿赤、格尼格思部的忽难等”6。他们或因有较强的实力,在成吉思汗的统一事业中一直支持他,建有功勋,因而与黄金家族结成姻亲关系;或因归附后忠心耿耿地为大汗效力,得到成吉思汗的特别恩惠,准予其继续管辖本部百姓,或收集本族散亡者重组并管理千户。与此情况类似的还有左手万户木华黎,“由于他是有威望的异密,建有功勋,成吉思汗将所有的札剌亦儿部军队交给了他。他将札剌亦儿部按千户划分后,报告了成吉思汗,札剌亦儿人总共三千”7。

    多数千户则是以不同部族的人民混合而成的。“在群雄争战之中,蒙古各部残存的氏族组织进一步瓦解了。原来人数众多的大部,如泰赤乌、蔑儿乞、塔塔儿、克烈、乃蛮等,在被成吉思汗征服后,其所属人民都被‘分与了众伴当’。成吉思汗的将领们战争中也各自‘收集’了不少百姓。编组千户以分管百姓时,成吉思汗准许他们即以所得百姓组成千户管辖。还有一些忠勤效力,但不曾在前敌捕掳得百姓的亲信那可儿,也许其收集‘无户籍’的百姓组成千户;或命令从各那颜所属百姓中征调一部分合组为千户,授与他们管辖”8。如成吉思汗让脱仑与其父、者别、速不台等以“自收集的百姓”为千户;同意厨子汪古儿、战死于班术尼之战的察罕豁阿之子纳邻脱斡邻等的要求,将散在各部落里的巴牙兀惕百姓和捏古思部人收集起来组成自己的千户管理,由其子孙世袭;木匠古出儿所管百姓数目较少,成吉思汗则命令“於各官下百姓内抽分着,教他与札答剌种的木勒合勒忽一同做千户管着”9。这样,蒙古草原的全体游牧民就都被编入了千户组织,被纳入成吉思汗任命的千户那颜管辖之下,作为蒙古国家基本军事单位和地方行政单位的千户,便最终取代了部落、氏族的组织形式。

    各万户和千户那颜又直接隶属于大汗或诸王,无论他们地位多高,功劳多大,却无一例外的都是“黄金家族”的臣仆:他们必须效忠于大汗及其子孙。他们所统的千户组织都有被指定的居住和游牧范围,在各自的千户内,他们又是高踞于牧民之上的封建领主,享有世袭权,掌握着本部分配牧场、征收赋税、差派徭役和统领军队的权力。地位高的那颜还可以参与选举大汗、商议国策和掌管国政,通过赏赐和战争掠夺,拥有大量的牲畜、财富和奴隶。所辖百姓不经允许,不得任意变动。成吉思汗的札撒规定:“任何人不得离开其所属的千户、百户或十户而另投别一单位,亦不得避匿他处。如违此令,擅离者于队前处以极刑,接受其人者,亦严厉惩处之。”10国家按千户征收赋役和征调军队。隶属于各百户、千户的游牧民,则有义务向领主缴纳贡赋和提供军役。十五至七十岁的男子都需承担兵役,随时根据命令,自备马匹、兵仗、给养,由本部那颜率领出征。

    在任命千户的同时,成吉思汗还特别封赠了一批对其家庭成员有过救命之恩的人为“答剌罕”。“答剌罕”意为自由自在之意。他们享受有种种特权,可以不受游牧范围限制,“自在下营”;可以免纳贡赋,“出征处得的财物,围猎时得的野兽,都自要者”;缺少什么,可以直接向大汗索要;九次犯罪不罚;宴享时享受宗王待遇;封号和特权可以世袭。以巴阿邻长支的后裔儿孙老人为最重的官“别乞”,可以骑白马,着白衣,座位在众人之上,“教敬重者”。

    当第一次组建千户时,成吉思汗就成立了自己的护卫亲军。初期的亲军由八十宿卫、七十散班和一千人的护卫军组成。建国后,为了保卫至高无上的汗权,成吉思汗在分封宗王、千户的同时,也扩充了大汗直接控制的护卫军。

    大汗的护卫军由一万人组成,其中包括宿卫一千人、箭筒士一千人、散班八千人。散班由万户、千户、百户、十户和自身人子弟中身体好、有技能的人充当。各部那颜都必须将其子弟送到大汗身边为他效力,不许逃避或以m.hzGjJ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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