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人又变为背靠背,狄初把烟夹在指间:“写东西是很小就有的习惯,最初是写日记。被我妈知道后,有一次夸我会成为作家,只要我坚持。后来她病了,觉得我写的东西太现实,而写书是要给人制造一个梦境的,烧了我所有的日记。” “我就开始背着她写,藏在床底。表面上都听她的,学钢琴、舞蹈、游泳、摄影。不过这些事我也挺喜欢,因为只有在学习期间,她才不会打扰我。我也看不到她发疯的样子。” “后来我旅行,一开始是想逃离。上学期间攒钱,暑假寒假就跑出去。手机关机,父母找不到我。报警把我带回去,一顿打。下一次,我继续跑。然后我爸没再管我了,我就自己天南地北地游荡,在旅途中萌生了创公众号的念头。” “接着就是你现在看到的这样,在公众号上写文章、攻略,酷爱旅行。” 祁凌的脊背靠在狄初的脊背上,两个少年的铁骨抵在一起,磨出心神交汇。 “我最喜欢的就是音乐,”祁凌说,“喜欢唱歌,喜欢弹琴,喜欢打鼓。期间也学了画画,还有泥雕。” “泥雕?”狄初猛地想起之前在祁凌房间里看到的泥雕刀,“你还真会啊,我以为你买来装饰的。” “你男朋友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是啊,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傻逼。”狄初笑笑,“你就是那傻逼之一。” “狄初,会不会聊天?啊?你怎么就这么会把天聊死?” 狄初反手在祁凌腰上捏了一把:“那你闭嘴。” “我不!”祁凌很好地展示着棒槌的倔强,“继续!” “继续什么?” “你写文章一开始就有人看吗?” “怎么可能,”狄初说,“相反,一开始,全盘遇冷。” “嗯?” 祁凌皱眉,他看过狄初的文章,最早的文字是有些青涩,但也不至于遇冷。 狄初喝了口酒,摇摇酒瓶,还剩四分之一:“顺着潮流写,反响就热烈。而往往认真地写现实,无人问津无人看。” 狄初把语气里的无奈掩饰得很好,可祁凌还是听出来了。 是有这样一类少年,他们由于家庭及成长原因,早熟地很快,在思想上超出同龄人一截。 这样早熟的人,被称为——夹生。 宛如夹生的米饭,已经被世道蒸地熟软,却还桀骜地保留着一份生硬。 他们用这份生硬,想要刺破虚伪的社会。始终有人想要认真写出这个真实的世界,有人拿着笔杆子说真话,而这类人是不顺应潮流的。 太多浮华的文章如过江之鲫,太多浮躁的信息腐蚀着文明。 狄初想写,可他想写自己的东西。 祁凌背对着狄初点点头:“你写的挺好,就写你想写。” 狄初轻笑,说得很嚣张:“当然,老子偏不写热文!” “这么牛逼,迟早被打死。” 祁凌抬手把剩下的啤酒全部喝完。 “还有没有想交换的,心肝儿。” 狄初愣了愣,一时间没想起还有什么说的:“比如?” “比如……”祁凌闭了闭眼,下定决心一般,“比如对方的阴暗面,有没有什么事,是对方不曾了解,也不敢开口说的。” “最阴暗的秘密?” “有点这个意思。” 两人陷入沉默。 祁凌喝完酒,觉得还不够。他可能需要再喝个十几瓶,才能壮出把秘密和盘托出的胆。可他现在能说,只要狄初一个点头,一个好字,他就能不管不管地说出来。 然后等待审判,等待狄初离开他,或拥抱他。 半响,狄初说:“不了,能说出口的都不是秘密。秘密,是需要带它进坟墓的。” 祁凌没反应过来,一颗心卡在半途,不上不下。 狄初站起来,回过身。 两位少年,一站一坐。狄初身上披着光,笑起来很暖,他朝祁凌伸出手:“秘密我就不对你刨根问底了,再亲近的人,也得有点隐私。” “我……” “听我说,”狄初的手依旧伸在两人之间,“是秘密你就掩盖好,如果哪天被我不小心知道了,我不会袖手旁观的。” 祁凌想,这舞台的顶灯好亮,初初好帅,这个人在他最爱的舞台上带给他感动。 所以眼睛有点酸涩,有点红,有点想哭。 所以发达的泪腺也是会传染的对不对。 操他妈的,祁凌,真不爷们儿。 祁凌伸手拉住狄初的手,借力站起来紧紧抱住眼前人。 如果有一天,我发现了你最黑暗的秘密,我是不会袖手旁观的。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