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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羊献容不是傻白甜,她当然知道刘曜想要什么,刘曜一直等着她守完了三年,这出乎羊献容意料之外。

    这一天还是到来了。

    羊献容转身,鼓起勇气,面对这个灭了她的国,却无数次救过她的男人。

    他是她最初的爱恋,年少轻狂时最美的绮梦,当年还在闺中时,她在闺蜜曹淑和潘桃的怂恿下,穿着胡衣,戴着胡帽,蒙着面纱,妆成胡姬的样子,双脚第一次踏入铜骆街的喧嚣。

    对于名门仕女而言,一切都那么的新奇,她们三人结伴来到四夷里,被人偷了钱袋,小偷成群结队,她们三个女子不敢追,一个白眉毛的少年狂追不舍,一个人单挑八个,把钱袋给抢回来了。

    白眉少年用衣袖抹去鼻血,“敢在我家香料铺门口偷钱袋,真是不长眼,你数一数,少了钱没有?”

    她不敢接,还是曹淑替她接了钱袋,给他一吊钱,“多谢英雄。”

    “不用,我就是瞧不过他们敢在我的地盘撒野。”白眉少年指着自家香料铺,“有空照顾我家生意就行了。”

    话都说这份上了,三人去了香料铺。曹淑和潘桃挑选香料,她第一次踏足店铺,连开口都不敢。

    白眉少年好奇的问她,“你是个哑巴?”被抢了钱袋都一声不吭,怪可惜的,好漂亮的一双眼睛。

    她恼了,转身不理他,脸上的面纱松了,即将飘落在地时,被身后的白眉少年一把抓住,追过去,“丢了钱袋丢面纱,你可长点心……吧。”

    白眉少年看到她的真容,顿时僵在原地。

    她又羞又怒,接过面纱蒙住双目以下的脸。

    第二次见他时,是在一个雅集,他成为匈奴王世子刘裕的养子,据说世子公开招募护卫,他报名参加选拔,打到了第一名,勇猛无敌,被世子收为养子兼保镖,寸步不离,白眉少年从街头混混步入洛阳贵族行列。

    “我们又见面了。我义父给我取了个名字,叫做刘曜,闪耀夺目的意思。”白眉少年嘿嘿笑着,手足无策的抓挠着后脑勺,却还有勇气问她,“我知道你是泰山羊氏家的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他和所有士族男子不同,什么矜持、什么优雅,不存在的,他死缠烂打厚脸皮、翻墙爬树不要脸,尽一切可能接近她,名如其人,明亮的像是一团火,点燃了她一潭死水般的世界。

    她甚至无师自通学会说谎,明面上去了潘桃家里留宿,暗地里在潘桃的掩护下出去和刘曜私会。

    她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可越是禁止,越是想要去做,他教会她骑马,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甚至想过和他远走高飞,直到潘桃全家被皇后贾南风下狱,要被处死三族……

    万万没有想到,命运兜兜转转,最初的爱恋,也是她最后的归宿。

    刘曜拿出红纱巾,蒙在她的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就像初见时一样,“十八年前,我第一次见你,就发誓要娶你为妻。从街头混混到汉国丞相,我心永恒,十八年来,一直都没有变,羊献容,我心悦你,我要跟你生孩子。”

    刘曜和以前的街头混混一样,从来不知道啥是委婉含蓄,表达感情的方式单刀直入,简单直接。

    面对志在必得的刘曜,羊献容也放下了所有的矜持,她提起笔,在墙上挂着的舆图上找到了长江的位置,沿着长江沿线从头开始画到尾,“只有一个条件,此生你不准过江东一步,不要打扰我女儿清净,让她在江南好好过日子。”

    这是要划江而治了。

    刘曜道:“好,我发誓,此生绝不踏上江南岸。”

    羊献容解开了红面纱,十八年了,依然倾国倾城。

    面纱落地,羊献容的手伸向衣带。

    刘曜声音都变哑了,“放着我来。”

    舔狗到头,应有尽有。舔了十八年,终于把小羊叼到嘴里了。

    第125章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且说刘曜终于如愿以偿,名义和实质上都得到了羊献容,事业爱情双丰收,真是春风得意。

    不过,并没有得意几天。

    任何人,任何国家,任何朝代,任何时代,都逃不了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规律。

    洛阳城破之后中原建立大大小小的行台,四个皇太子,形成一块块地方割据势力,汉国皇帝刘聪用了一年时间,终于把连同其他行台在内的长安小朝廷都一一给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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