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治理一方,首先自己就要学会圆滑,要学会变通的来处理问题,在律法、道德和自己的底线三者当中不断的权衡。 光是两袖清风只能叫做“独善其身”,距离“兼济天下”这个程度还差太远太远了。 郑仕早就已经将自己这辈子的人生目标放的很低了,他只是希望自己在离开主政之地的时候,老百姓们能够自发的给他来一次欢送,能够在他背后说一声,这是个好官,不是个贪官。 如果能够做到这种程度,郑仕觉得自己这辈子就不算白过了。 可是想要做到这点当真是很难的,三年前郑仕上任的时候,头发还只是有几根银丝,可短短三年的时间,这头发就白了一半还多,更不用说最近这段时间,不仅仅将郑仕头上所剩不多的青丝都给染白了,甚至就连新窜出来的胡须,那都是白花花跟渡过银似的。 作为一个知府,郑仕的家其实算不上奢靡,甚至就连富裕都谈不上,一个三十年前就跟着他的妻子,一个瞎了双眼,每天只会吃斋念佛的老娘,还有就是老娘嫁过来时带来的老婆子和妻子上门之后买回来的一个瘸腿丫鬟,唯一的儿子还不在太原府,学业有成之后带着家里给凑的那些散碎银子和郑家的一个老马夫,游学去了。 这深更半夜的,老娘那些人早都已经睡下了,郑仕的房间里却还亮着灯,他还没有睡,所以他的妻子郑林氏也就没有睡,刚刚给他端进来一碗肉汤,却是家中最后一点肉了。 喝过肉汤,郑仕很有些意犹未尽的咂咂嘴,“家中还有肉?” “最后一点腊肉了,没了。”郑林氏在家中的时候也穿的很简朴,披身上的小衣都补着补丁,只是针脚很细致,而且浆洗的特别整洁,看起来有一种朴素的美,跟郑林氏这个人的外形倒是很般配,给人一种书香门第的感觉。 只有真正饱读经书,而且已经融入灵魂的人才会有如此的气质,到了郑林氏这年龄的女人容貌已经不重要了,那种恬淡的气质才是区分于普通女人的因素。对于自己这个妻子,郑仕是非常敬佩的,当年他还没有出人头地的时候,郑林氏一直任劳任怨的跟在他身边,从来没有发过牢骚,后来他终于出任官员了,郑林氏也从不曾给他工作当中添过乱,更是时时刻刻叮嘱他不要越线,有时候想想,如果没有郑林氏在这一路上始终给他把关,说不定他早就已经跟他瞧不起的那种官员沆瀣一气,又或者是因为不懂变通成为同僚的眼中钉。 “那,我们家粮食还有吗?” “白面还是有两斤,其他的也不多了,估计省着点半个月是没问题的,半个月时间,朝廷的赈济怎么也该到了。” “只有半个月口粮了?”郑仕微微一愣,随即一张老脸变得沮丧起来,“怎么会这样呢?” “咋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朝廷还没有消息送来么?我看城中的人,怕是熬不过半个月的啊。” “不是这个.”郑仕抬起头来,望着自己的发妻,欲言又止。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