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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喜欢一个人啊。

    可以为他收下一百种委屈;又偏偏容不下他的一种委屈——不喜欢自己。

    她无声地蹲在地上哭,压抑惯了,再悲切也无法像孔莎迪那样发泄似的放声大哭,眼泪在脸上涕泗横流地淌着。

    她没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孔莎迪做事毫无顾忌,她羡慕,但她没办法认同她有些行事风格,这也不妨碍她喜欢她。

    而周斯越呢,她喜欢他,所以她最在乎他的看法,最怕他同情她,施舍她。

    然而,两个在燕三她最喜欢的人,今天都同时跟她闹翻了。

    丁羡那天蹲在地上哭了很久,直到天黑,直到站不起来,双腿哆嗦得跟雨天得了风湿的老寒腿似的,一瘸一拐地往家走。

    一边走,一边抹眼泪。

    伴着幽暗的黄昏,她有一种武当大侠刚跟人比试完,尘啸铁剑踏云归之感。

    只不过,她是差点儿被打死的那个。

    在胡同口的时候,丁羡折身去小卖部买了几张粉色信纸和信封,悄悄塞进书包里,才往家走。

    家里今天异常安静。

    就连平时此刻闹天闹地的丁俊聪都格外安稳地乖乖坐在沙发上,叶婉娴从厨房里端着盘苹果走出来,目光一瞥,见她回来,笑:“回来了?”

    丁羡下意识拉紧的包带,轻嗯一声,低头换鞋。

    叶婉娴把苹果放在餐桌上,伸手去接她的书包,这反常的举动让丁羡本能地往后一缩,叶婉娴笑了下:“怎么了?我帮你把书包拿进去。”说完注意到有点儿不对劲,“你眼睛怎么了?”

    刚哭过,眼睛还有些肿,但不明显。

    丁羡揉了揉,糊弄过去:“刚刚风大,大概进沙子了。”

    叶婉娴点头:“嗯,等会你舅舅要来。”

    舅舅?

    “哪个?”

    叶婉娴笑:“小舅舅。”

    也是,其他几个过来你能是这副嘴脸?

    早年不计划生育的时候,奶奶姥姥辈的人都是能多生就多生,叶婉娴跟丁父这两边兄弟姐妹都不少,但大都一生平平无奇,碌碌无为。

    只有叶家这个小儿子,算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叶常青小时候就爱画画,别的小孩子在泥地里摸爬滚打,他就喜欢一个人背着个画袋去山里采风,一坐就是一天;别的小孩儿跟父母讨要点零花去买点甜食,他就把钱省下来去买画笔。

    叶常青除了画,其他成绩都一般,尤其数学,只能考二十分,这辈子也没上过什么正经的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在北京街头帮人画画两块钱一张的速写。

    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庸庸碌碌的过去了。

    结果,在北京画了半年的速写,转机出现了,他遇上了人生第一个贵人,王明义。

    王明义是当时北京各高校的客座教授,在北京参加一场各高校的油画系素描联展赛,王明义那届带的学生资质大不如从前,很多人学画,不再是因为喜欢而学。

    家里有钱,考不上什么正经大学,就随便塞一个绘画专业,或者死心塌地只想成为一名画家,忘了本身画画含义。

    王明义在桥头抽烟看见的叶常青。

    叶常青画画那沉醉的神情彻底把他吸引住了,像极了年轻时的他,沉迷而不自知,眼睛带光,于是他把烟掐了,走过去让他也画了幅。

    叶常青生意不太多,偶尔能来这么一单,高兴不得了,画得格外认真,把画递过去的时候王明义只扫了一眼,就断定他要把这人带在身边。

    王明义提出邀请的时候,叶常青惊喜地不敢置信。回家把这消息告诉母亲,还遭来几位姐姐的嘲讽,说不定人家是骗子呢,到时候要你交钱,你可别犯傻。

    在画画这件事上,叶常青真就愿意犯傻,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跟着王明义开始学画,开始世界各地到处跑,也认识了不少在这方面的名师,才惊觉自己以前真是太浅薄了。

    有了王明义这道口,叶常青在绘画上的造诣突飞猛进,也是王明义见过长进最快的学生,其实不然,叶常青也常跟王明义提起,他有个小侄女,在这方面的天赋也很高。

    那是他才刚跟王明义不久,也不知道这条路究竟能不能走通,一直没敢带丁羡去见他,后来也就没机会了。

    虽说叶婉娴这人趋炎附势,但从小对叶常青这个弟弟她是一直都很疼得紧,直到后来高中毕业穷得揭不开锅,还常常接济他的生活。

    叶常青这人有知遇之恩,对所有帮过他的人都心存感激。

    ……

    丁羡前脚刚进门,叶常青后脚就到了。

    叶常青不常来,有些生疏了,但丁羡小时候跟他关系非常好,经常会跟着他到处去采风,素描也都是跟着他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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