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刚刚说自己唱什么?” “摇滚。” “有人听吗?” “很多人。” “都穿裙子?” “……这个,看个人喜好吧。” “所以,你好这个?” “我不是我没有,那是队友恶作剧!” “那……那摇滚是什么?” “是,是你上台瞎唱,最后说自己唱的是摇滚,也没人能反驳的一种玩意儿。” “呃,为什么?” “因为没人给摇滚下定义。” “我不明白,也不太懂,你到底唱什么啊?” “要不,我唱一句给你听听?” 然后,詹姆斯唱了《和他分手》的第一段。 他正常发挥,但连流行音乐都不听的老约翰顿时更搞不明白了:“怎么会有人愿意为这种东西付钱?” 林德立刻发出一声嗤笑。 他还不忘讽刺一句:“听起来就不是什么正经东西。” 詹姆斯没理他,继续诚恳地望着亲爹。 可亲爹老约翰持续茫然ing。 唉,同人不同命。 和兰斯顺利得到父母认可不同,不管是老约翰还是林德,看来都不欣赏詹姆斯的这个新职业。 只是,和林德胡思乱想,还下意识产生‘那种不三不四职业有什么好’的观念不一样; 老约翰一点儿都没怀疑小儿子做人的底线,他纯粹是在操心这孩子未来的生计。 对于经历过国家经济衰落、物资贫乏时期的上一辈成年人,大脑里会永远都存储着过去那种紧巴巴生活的记忆。所以,在孩子们考虑什么假大空梦想的时候,他们考虑的第一件事永远都是:‘这份工作能不能让你将来不被饿死?’ 所以,老约翰忍不住问了一句:“唱歌有前途吗?” 林德立刻意识到什么,不满地喊了一声:“爸爸!” 詹姆斯同样敏锐地察觉到了他话语中的松动。 他当即信誓旦旦地保证着:“当然有,知道披头士吗?他们是我们利物浦本地人,后来火遍了全世界,他们唱得就是摇滚。” “哦哦。”对音乐从不关注的老约翰应付地哼了两声。 他皱着眉回忆:“我好像有一点儿印象。” 詹姆斯继续信口胡诌。 他把未来描绘得天花乱坠,仿佛只要干了这一行,钱、名气、地位全都唾手可得。 老约翰和林德一个字都不信。 但他们也知道,詹姆斯做出这样的表现,无疑是执迷不悟,打算一条道要走到黑了。 最终,这件事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老约翰既不赞同,也不反对。但在他看来,小儿子在离开学校,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已经算个成年人了。而作为父亲,是没办法硬去干涉一名成年人未来生活和工作的,孩子大了管不了,他又不可能养这孩子一辈子。 林德的态度比较坚决。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