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的房租,并且她没有要你分担水电有线电视的费用,所以,其实sophie实在适当的照顾你。基于你拥有这些额外的好处,那么,你是不是应该适当的表示一下你的善意,比如,陪我逛逛纽约?” alice,“……” 原来,勋先生从小就是一个讨价还价的高手! 她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呃,今天稍微整理了一下,看上去似乎整齐了一些,不想杂草丛生的荒原,只是还是那样的嚣张与桀骜不驯。 “别摸我的头发。” 不喜欢被她这样摸头发,好像她在抚摸安慰一个小孩子。 果然,alice说,“你这个样子,很像我儿子大牛。” “你有儿子?” “嗯,在我老家。” “divorcewidow ?”(离婚还是寡妇?) “都不是,他们都很好。” “大牛?” “daniel,他的名字。” “他有中文名字吗?” “原本他爸爸只想管他叫大牛,不过,后来,他爸爸还是给他起了一个名字,正则。” 正则,出自《离骚》:“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arthur不说话,从吸管中吸了几口橙子味道的冰沙。 “那么,你丈夫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是个好人吗?” 好人,……,勋世奉。 alice忽然想起来一个经典笑话。如果有一天勋先生下葬了,有人树一块墓碑,上面写着——arthur hsun,一个好人。 那么,肯定有人以为,这块墓地埋葬了两个棺材,——好人,与勋世奉。 呃。 她想,她应该就是那个好人。 “不算是。”alice认真的想了想回答。 “那么他是个好丈夫吗?” “以后也许是,现在还不算。” “你为什么会同他结婚?” “我爱他。” arthur很认真的说,“爱情是一场狂热的疾病,会被治愈,会消散。” alice,“……” 呃。 少年,希望你以后能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每一个字。 “好了。”arthur跳过这个话题,“我说过这么多,有没有足够的理由让你和我一起逛逛纽约?” 其实,她对这个城市并不陌生。 她同勋先生结婚之后就搬来这里,但是大部分时间她都居住在alice mansion里面,那里像一个独立的王国,隔绝了她同这个真实的世界。 20世纪90年代初的纽约,是很多江湖大佬心目中的青春。 这个时候他们还没有叱咤风云,他们很多人只是在美帝的穷学生,一面啃着面包艰苦的读书,一面骑着自行车满街道的送披萨。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种语句会在2年后广泛流传。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