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说话。 勋世奉抱着孩子,daniel则异常认真的挑选他人生中的第一匹马。 我发现勋世奉的喜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daniel的选择。勋世奉喜欢深色,那么备选的马匹都是深色的,勋世奉喜欢阿拉伯血统的马,那么,放在daniel面前的就不可能是蒙古马,教育学家并不认为这样的潜移默化中的控制是负面的,他们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正面的塑造,但是,人生是不是还是会拥有其他的可能? daniel是否有可能成为一名医生,画家,诗人,或者是一名真正的学者,而不是勋世奉这样具有成为终身教授资格却完全无意执教的资本家? 最终,daniel选择了一匹看起来已经成熟的黑色的马。 我有些奇怪,就问他,“为什么宝宝不选择一匹和自己一个可爱的小马驹呢?这样,你们可以一起长大。” “可是,daddy说要我选择的是一匹马,我想,选择horse的好处就是他已经被训练过,并且我可以骑在它身上,如果是一匹也像我一样的baby pony,那我不是需要等很久才可以真正骑马?” “呃,……,我的意思是,如果选择一匹和宝宝一样可爱的小矮马,这样,这匹马陪伴宝宝的时间就会长久一些,就好像mummy现在给宝宝买的衣服和鞋子都是稍微大一些,这样就可以让宝宝穿的长久一些,不过马和鞋子不一样,马要小一些才能陪在你身边长一些,这样,就不用等待这匹马老了,不能再骑它的时候,宝宝还没有长大。” “如果horse老了,宝宝可以再拥有第二匹小马了,再拥有一匹小马也不是很困难啊,只要到阿布扎比来,就可以啦。” “……”好吧,daniel毕竟是姓勋的,他这么小,就可以把dna中是金钱如粪土发挥的淋漓尽致,我摸了摸他已经变得很清秀的小脸蛋,“宝宝给新拥有的小马起个名字吧。” “它有名字啦!就是horse !” 我,“……” 我又摸了摸他的脑袋,“宝宝为什么要给小马起一个这么普通的名字?” “因为它本来就是horse啊!” “那么,宝宝的小狗为什么叫butter而不是dog?” daniel歪着小脑袋,“因为butter并不是一只小狗,它是机器人,所以,不能拥有一个小狗的名字。” 我忽然想到daniel一个潜在的意识,我为了确定自己的想法,问他,“那么,宝宝是以为人工智能与真正的生命不能等同吗?” “isn'tobviously ” …… 夜晚,阿卜杜拉亲王在自己的官邸设宴招待我们。 这位亲王不是国王也不是王储,他是fma主权基金的负责人,这个基金前一阵子因为与康斯坦丁有一场收购战而结下一段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恩怨。从这场宴会看来,fma即使损失惨重,也远远没有到达伤筋动骨的地步,它的背后是阿布扎比,而阿布扎比的产油量占有阿联酋96%以上,毫无意外,这使这个国家牢牢占据7个酋长国最强势的地位,同时,也为fma提供了坚不可摧的后盾。 伊曼王妃是阿卜杜拉亲王的第二王妃,也是这场宴会的女主人,我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位身披黑袍的只露出迷人眼睛的神秘女子,结果我看到的是一位穿着红色名贵高定礼服的金发碧眼的美艳女郎。 王妃曾经是英国人,成为亲王的第二王妃之后就更改了一个阿拉伯妇女的名字。 她的礼服很大胆,与她相比,我身上的礼服倒是相当保守,繁复绣着一大堆花朵,点缀着珠宝的多层纱长袖拖地长裙,让我像一个阿拉伯的改革派。 宴会简直好像是一千零一夜的再现,除了没有美酒助兴而只能饮一些薄荷茶,咖啡,果汁,还有清水之外,一切都丰盛的让人想要抱着龙虾睡了。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美食,几千美金一斤的巧克力,撒着金箔的冰激凌,等等,让我想起来小的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有一任扬州知府,他此生最爱的事情就是让盐商端着盛满了金叶子的簸箩向钱塘江乱撒,他就喜欢这一口,爱的就是银浪飘金,与眼前我端着的金箔冰激凌似乎是异曲同工。 “勋夫人。”伊曼王妃笑起来,既甜美又迷人,她的英语让人听着很习惯,“前一阵我就在纽约,本来想在那里与您见面,可是,……,太不巧了。” 那个时候fma收购康斯坦丁,无论伊曼王妃是怎么样一位倾国倾城的美人,我都不可能与她亲密贴在一起。 王妃手中端着一杯红茶,我眼睁睁的看着她向里面加入了差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