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眼睛堪堪看到桌面。 “抱歉,久等了。”许灏瑞见他们都未动筷,脸带歉意。 张大壮倒是和另外两位青年聊得畅快,见他俩夫夫还带着小胖崽过来,脸上的笑容更灿烂,“快吃,乖崽还没睡呢。” 他歪着身子凑在栗崽面前,捉着小胖手逗他,“小孙孙,你吃饱没啊?” 栗崽只会咧着小嘴咯咯笑。 记事大人率先开口,“令郎长得甚是可爱,你可还记得我们见过面?” 许灏瑞点头,“记事大人。” “嗐,别记事大人了,叫我洛明轩,叫他温兄就好。” 许灏瑞也自报家名,“许灏瑞,这是我夫郎林清玖。” 张大壮拔了酒塞,倒了四碗酒,“叔是个粗人,你们别介意,来,咱们走一个。” 洛明轩二人皆是斯文书生,第一次用碗喝酒,略感不自在,端起碗碰了碰,见张大壮一口干完,洛明轩表情裂开,“......叔,您真爽快。” 张大壮大笑,“你们随意,对了,我徒儿喝不了酒,咱们三喝,你们能喝的吧?” 两人立马摇头。 张大壮顿觉可惜,没人陪他喝酒。 许灏瑞抿了一口酒,“洛兄,温兄,咱们喝不了就吃菜吧。”旋即转头对张大壮道:“师傅您先吃些饭菜,等会可以找姑父喝。” 张大壮眼一亮,“你小子说得对,大家别客气,吃啊。” 桌上年长者都发话了,洛明轩两人也不矜持动了筷子。 许灏瑞习惯先给林清玖夹菜,后自己再吃。 洛明轩好奇问:“许贤弟,听你喊张叔师傅,你也是打猎的?”在等许灏瑞两人时,和张大壮闲聊中得知他的身份。 许灏瑞咽下嘴里的食物,“嗯,随师傅打了几年猎,现在大部分时间在侍弄家里的田地,也是个庄稼汉。” 第九十一章 百日宴 温承钰原本是在一旁暗自观察这对样貌出众的小夫夫,闻言感到些许诧异,他如何也没想到这么一身气质的人,只是个农家子。 许灏瑞的大手扶着崽崽胸前固定他,不时垂眸看看自娱自乐的崽,不哭不闹真乖巧。 洛明轩调侃道:“你这能文能武啊。”见他略有疑惑,便小声解释,“刚在姚家接亲时,我们都看到你在答题,虽说《大学》为启蒙书本,但你一个农家子能有此水平已经很不错了。” 许灏瑞:“幼时上过私塾,近日正巧在温习课本罢了。” 他继续道:“了不起,温故而知新,你比不少读书人有悟性,既然识字,何不找一份差事做?有个保障,打猎也不能时时能猎到,种庄稼也得靠天吃饭。”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