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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 仙书奇缘(续12)


  方思逸并不是看中了这一对双胞胎。

    虽然这一对双胞胎的颜值的确不错,甚至如果进娱乐圈的话,也可以混的风生水起,不过方思逸却并没有提,李姐也就不好多说什么。

    如果是男艺人,那么李姐绝对会提出邀请。

    可女艺人的话……

    dream实在太多了。

    如今还算好的,只有颖宝、热巴等人,可等到将来,小狐狸等方思逸的一些其他红颜知己进入dream,那到时候,可就真的会造成资源争抢的。

    她可不认为,眼前这一对双胞胎能够抵挡住那些娱乐圈老油条的diss。

    可以说,她们完全就是杞人忧天了。

    不过人嘛,对于这种无缘无故的关照,难免会有些怀疑。

    不过等到她们真的受益,并且没有任何后续问题的时候,就知道能够被方思逸看中他们的故事,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

    经过几天的挑选之后,林冬生和初晶看中了一套位于三环的公寓。

    之所以选择这里,是考虑到两人将来能否买下才选择的。

    毕竟如今就算是三环的房子,也不是他们能够买得起的。

    好在,方思逸的租金很便宜。

    为了省事,每年五千。

    这个价格,在京城三环的位置来算的话,绝对可以称之为白菜价!

    之前的十万,折合成二十年的居住权。

    当然,水电等费用还是需要他们自己支付的。

    但就算如此,也占了天大的便宜!

    问了问周围房子的价格,林冬生和初晶暗暗咋舌。

    同样楼层里的房子,价格以每平三十万起。

    换句话说,他们这每年五千的价格……

    一开始,两人还担心被套路来着。

    甚至还在初洁的建议下,请了一位律师去看合同。

    然而合同里面却并没有任何陷阱。

    就连律师也说,他们捡到了大便宜了。

    后来林冬生不死心地去问了一些熟悉的法律专业的网友,他们给出的意见都是统一的一致。

    林冬生,赚大发了。

    两人这才放下心来。

    不过合同中,有着这样一条限制,让林冬生和初晶有些意外。

    合同中,有一个第一优先权的条件限制。

    或者说是补充条款。

    那就是林冬生和初晶,如果两人能够一同在这一间房子里住上二十年,也就是正好将那十万块全都花完之后,就可以以市价的百分之一买下这一座房子。

    而且如果两人结婚的话,那么就可以提前享受到这一个待遇。

    换句话说,只要两人结婚,就可以花费百分之一将这一座房子买下来。

    或者两人不结婚,只要一起生活二十年,也可以以百分之一的价格买下来。

    但如果两人分手,或者离婚,那么这座房子,就会被方思逸收回。

    有了这一条补充条款,林冬生和初晶才算是放下担心。

    不过签字的时候,初晶的脸蛋有些发红。

    很显然,这座房子,就会是两人相伴一生的婚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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