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变成反派崽崽后我成了团宠(穿越)

分卷(2)


帮着那些人欺负他呢?

    但凡这个孩子年龄大上那么一点,哪怕就只有一岁,程煜川都不会有这样的纠结,他一准儿会觉得这主动亲近他,向他示好是要害他。毕竟自从他懂事以来基本所有对他无缘无故好的人,都是想要他的命,他也不是没被年仅一两岁的孩子害过,他早就不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会真的喜欢他了。

    可现在程安才刚出生,在早慧的程煜川认知中刚生下来的孩子仅有天性,是没有害人的意识的,所以才让他心房有了微微的松动,充满了纠结。

    理智让他认为是前者,但心理上却让他觉得是后者。

    ......

    在这次睡梦中,小程安终于将申屠川一生的经历看完了,然后彻底证实了他的猜想,这老天爷真是个坑货。

    按着他脑子里的情景来看,小程煜川在被他们家卖给人贩子后没多久就被一个富商买了回去,却不是当仆人,而是活生生的丢进狗笼子里去做狗食,但小程煜川他有不死定律。

    结果就是他进了狗笼子之后狗没被他吃了,那狗笼子里的猎狗都被他给咬死了。

    主人家刚开始是很生气的,将他狠狠打了一顿之后突的灵机一动,觉得小程煜川五岁就能咬死一条猎狗,很有当猎狗的潜质,于是就开始将小程煜川当猎狗养,将他跟狗养在一起,天天训练他跟狗撕咬,还会带他去参加斗狗。

    小程煜川死不了,但是他会疼,为了不被咬不疼他只能跟那些狗拼命厮杀。

    如此一养就被养了五年,小程煜川十岁了,成功被养出了一身野兽煞气,都不能被称之为猎狗了,那是狼,一匹凶残而俊美的狼。

    富商会养那么多狗,自然是因为他喜欢狗,而在这一年他喜欢上了被自己养大的狼,意图老牛吃嫩草,被程煜川给生撕了

    再之后少年程煜川被打到奄奄一息丢进了河里,又靠着他的不死定律活了下来,被人贩子捡走卖到了黑矿上,结果刚到黑矿上跟他住一屋的人都得瘟疫死了,而他却还活的好好的,又一身煞气,就被人当做了瘟神,人人敬而远之,见了他如避蛇蝎。

    唯有一个小女孩儿除外,她会主动接近他跟他说话,虽然程煜川从来没有跟那个小女孩儿说过话,但他其实心中默默记着她的好。

    就在他将要敞开心扉时,北域皇子带领狼群来犯大齐,少年眼睁睁的看着那小女孩儿在他面前被狼群分尸而食,心胆俱裂,怒而黑化,自此开启了他龙傲天九天之路,带领义军,夺皇位,诛奸佞,屠北域,平天下

    就这逆天经历,说他只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普通人,谁信啊?所以他必定是穿书了,就是这龙傲天大佬的手段到底是男主还是反派大bo,还真说不准。

    不管是什么,程安看完之后满脑子都只有四个大字,生无可恋。

    消极怠工的就连肚子饿了都懒得睁眼醒过来了,还吃东西干吗?反正都是要死的。

    爹,弟弟呢?快让我看看!

    响亮的大嗓门响起,生无可恋的小程安到底还是被吵醒了,迷迷糊糊皱着秀气的小眉头不悦睁眼。

    沈英见状,当即皱眉抬头冲着风风火火进门来的大儿子低声呵斥道:弟弟睡觉呢,你小声点。

    我听说弟弟刚一出生就能逗笑了......

    兴冲冲进门的程逸忙压低了嗓门,然后一扭头站在屋里的小程煜川瞬间皱眉,一脸嫌恶不耐说:爹,今早不是说要把这小杂种卖了么?他怎么还在家呢?

    沈英闻言随口解释说:是打算卖的,后来临时发动了没顾上,之后我见宝宝生下来好像挺喜欢同龄小孩儿的,就将人暂且留下了。

    弟弟喜欢同龄的小孩儿我们再去买个小孩儿回来给弟弟作伴便是了,留着这小杂种做什么?看着还不够闹心呢。

    程逸闻言一脸的不赞同,说着大步进了内,走到床边正好看到小程安睁眼,当即一把就将小程安从床上抱了起来。

    沈英还没顾上说话,程沐雪疾步跟着从门外走来,对着程逸抱怨道:哥你跑那么快干嘛?都不知道等等我,我白去学堂通知你了。

    不知道她在外要装大家闺秀淑女不能疾跑吗?自己跑那么快!

    程沐雪在心里抱怨着,一扭头看到小弟弟醒着,当即面上一喜,上前道:呀!弟弟醒了!哥给我抱抱。

    抢什么抢,你先去把那小杂种卖了,回来给你抱!

    程逸刚抱到手的弟弟那里肯给,当即就给程沐雪指派了个活儿将她打发了,然后回过头来,低头逗小程安玩:弟弟,来,给大哥也笑一个!

    哇~~~~~~

    小程安一挤眼一张嘴,窝在程逸怀里哭的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我都已经要被你坑死了,你一回来正经事儿是一点都不干,上来就又坑我,还想让我给你笑,我给你笑个屁,我哭死你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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