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听了,一巴掌扇过来,然后一把扯起我的衣领: 「给我听好了,没有一个军人和警察愿意用自己守护的民眾来当甚么狗屁诱饵,更没有一个指挥官愿意见到部下受伤!炸弹不是我放的,老娘才不想给你这种连尿布都穿不好的小屁孩擦屁股! 你这些阴谋论,都离不开事情是围绕着你自己而发生的想法,只是天真臭小鬼的自以为是! 这个世界不是围着你转的,所以给我收起那些自怨自艾,少给老娘在那边伤春悲秋,滚上你老姐的机体,像个真的警察一样开始救人! 连这都做不到的话,就滚一边去,以后别他妈的出现!」 看吧。 命令来了。 「……yes,madam。」 汪,汪汪。 - 利姆依跑过杂物满布的街道,途中还跨过了好几个躺着的伤者,在人群中尽力逆流。 枪已经拿在手里,警员证也别了在胸襟上。还能活动的民眾一看见这画面便纷纷让路。 唯独看不见那个女人的身影。 约高一米七五,偏瘦,这是台湾不常看见的身形。利姆依在心中反覆确认记忆,与路人的身形作对比。 女人穿的是便服,大衣下是黑色长裤和运动鞋。可恶,那件大衣很麻烦。假如女人在逃跑路上把大衣脱掉,刚刚从远处看见的形像就不再可靠,很容易认不出来。 还有墨镜。光是把墨镜脱掉,露出眼睛等五官,人的形像就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利姆依打开了脑装置中的警用视觉扫描软件,把在心中确认过的资讯输入。这么一来,脑装置就会随时扫描,提醒她视线内有谁符合特徵描述。 前提是对方进入了视线,更前的前提是利姆依追得上。 没料到一米七五的人影没看见,反先看见那件大衣的背影,就在一幢柱子后。 她追上,一手拍肩。转过身来的人影居然是个男人。没有戴墨镜。 会是个男人吗?不,就算「那个女人」其实是男人,和眼前此人的身形也不相符。起码那个女人没有臃肿的肚子,更没有鬍子。 该死的。 「警察。」她出示警员证:「刚刚有没有穿着同一件大衣的女人经过?」 「呀……呀……」 男人举手指向一个方向,利姆依马上向那边奔去。 不好了,状况不妙。 路上居然有卖同一款大衣的商店,甚至有卖墨镜的路边摊。 不妙,不是因为穿同样衣服的人会变多,利姆依没打算用衣服认人,刚刚只是失误。 不妙,是因为对方深諳偽装的法门。 融入环境只是基础,就地取材之馀,还用了最容易掩盖身形,修饰印象的方法。 利姆依又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刚一时间的不安变成迷惘,让她不知道该往何处迈步。 直至一把顶至她后腰的枪为她解惑。 「你可以闭上眼睛,数十秒。」女声温婉柔和:「然后回头,到那个少年的身边,和他一起救人。」 「为甚么我要这样做?」 看来今天也是抓不到人了。 「因为我的手枪贴在你的腰上,九一九子弹在这个距离发射,就算你的肾脏是义体也会被贯穿。」 利姆依一边拖时间,一边把听见的音讯录下,也把自己的坐标发送到特机队的资讯库。 「九一九?听来是古董啊。毫米还是口径?有小数点吗?」 「别拖时间。」 「我赌你不敢开枪。这里满是人,是平民。」 「看看他们,有人在意我和你吗?每个人听见爆炸声都一窝蜂涌过去凑热闹。就算我连消声器都不装就开枪,也不会有人在意。你们拼命守护的,就是这些愚民。」 「这个嘛,工作,没得选。」 「战时大屠杀的执行者也是这样为自己辩解的。不是吗?原住民小姐?」 「你很熟歷史嘛。」周雄往利姆依脑里传来回应,终于啊。「我还有一件事问你,问完我就放弃。桥上的战斗,驾驶巴御前的是你吗?」 「不是。」 利姆依再也感觉不到枪口的硬度,身后的气息也渐渐远离。但是她还没有转身,因为对方还没有完全消失。 「再给你一个提示,『我们』和『他们』不同。『你们』追错人了。」 「甚么意……思?」 回头一看,那个女人又一次消失了。只留下被丢在原地的大衣和墨镜。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