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一片模糊。 我拼命眨着眼睛,希望睫毛能发挥它最大的功用,结果是把原本附在睫毛上的汗珠也一併集合到瞄准镜上了。其实只要伸手一擦不就解决了,问题是,我不能,不,是不敢有任何动作。 如果能动的话,我干嘛趴在这一两个小时让自己变成全身麻痺僵硬? 敌人可是百发百中的狙击高手「猎杀」席姆,任何细微的动作,都别想逃过他的眼睛,被他那把sis狙击枪的十二公釐高穿透弹打在头上可不是开玩笑的! 我睁开左眼,用馀光瞥了一眼另一小队的伙伴。他正平静地俯卧在我左前方五、六公尺处,和我一样保持着卧姿射击姿势。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脑袋破了一个大洞,乾涸的血块和脑浆不规则地凝结在洞的四周,好像我租的公寓巷口那间咖啡厅下午茶附的草莓奶酪。上面飞舞着成堆闻香而来,正在大啖特啖的噁心大黑虫,就好像是洒在奶酪上的巧克力屑。 他不过是抓了抓痒,就变成现在这付模样!当子弹穿过他脑袋时,我从瞄准镜中很不幸的看到实况的特写镜头。二十倍的高放大率使我清楚看见子弹是如何从十点鐘方向飞来,「洞」地一声鑽进他的防弹头盔,然后带着大量的鲜血,混合着脑浆、碎骨和头盔破片从右后脑喷射而出。我彷彿还清楚听见子弹在他脑中旋转,搅动他脑浆的声音。噁心的草莓奶酪!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吃这玩意儿。 我可不想和他一样,所以我还是维持原来的姿势,就让汗珠在眼眶里自生自灭吧! 原本就已涨痛的眼睛受到汗水的侵蚀更是难受,我不停地眨眼,想要将乾涩的泪腺唤醒,而且在心里不停地替它打气: 「加油泪腺,你一定会战胜汗水的,拜託拜託!」 终于泪腺受到我的精神感召,奋力挤出残存的一丝泪液,成功的将汗水驱逐出我的眼球之外。我轻轻地吁出一口气,眼睛也因为泪水的滋润而舒畅许多。 「来吧,席姆!」 我在心里这样喊着,重新将被汗水事件分散的注意力集中,视线再度透过瞄准镜回到八百公尺外那座巨石。巨石上长满了野草,上头有个天然的缺口,是这一整个区域最棒的狙击地点,我确信席姆正是藏在这个缺口之后,等着要给我来个致命一击!我甚至还可在脑中勾勒出他嘴里叼着雪茄,手上握着他那把要命的sis的屌样。每次当狙击成功,他就会把雪茄点起,大大地吸上一口,对着天空吐出一大股烟,然后脱下迷彩钢盔,露出他那刺满魔鬼图腾的大光头,脸上泛着邪恶的笑容,用充满戏剧性的夸张动作缓缓地一鞠躬,我想,大概是向死者致敬吧? 关于这一切,我都十分肯定。 问题是,我只是一个快要被退学的三流大学四流学生,我他妈的为什么会在这里? 去他妈的草莓奶酪!去他妈的席姆! 我的思绪回到好久好久之前……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