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花花公子般的哈里斯不同,他形影不离的朋友布朗特倒是一位真正的绅士。 这里的人出身各不相同,但奇怪的是,很多人的一举一动,甚至说话的口气都有着谜一般的相似之处,大概是中学时代都经受过严厉的教导和熏陶的结果吧。尽管如此,可相处时间长了,就会发现那掩藏在统一绅士教养下的性格差异,会暴露他们的喜好和缺点。 可有一个人很不一样,他永远彬彬有礼,永远风度翩翩,从不高声说话,也未畅快欢笑,他就像个站在角落里的守望者,却又神奇地与每个人都保持着和善从容的关系。 你无法读到他在想什么,因为他总是控制着自己的表情。你更无法知道他的喜好和性格,因为当每个人都在夸夸其谈的时候,他总是微笑着聆听,从不发表任何意见。 只这种深入骨髓般的绅士教养来说,他无疑是非常成功的,我甚至能在他身上看到一些萨沙的影子,他们都是把自己层层武装起来的人,像一个洋葱,你拨开了一层,以为自己发现了什么,可很快你就明白,他们只展现出想展示给你的,真实的他们比大雾弥漫的清晨还要模糊。 “谢谢关心,我已经好了。”我礼貌地对他笑了笑。 “那就好。”他对我点点头,又与隔壁的人交谈。 忽然,一个高瘦的身影把我所有的关注都夺走了。 杰米·伊登匆匆走进大厅,身上还带着从外面带来的寒气,他黑色的卷发有些长了,凌乱地披散在耳后,这衬得他的肤色更加苍白。而他眉头紧皱着,也不知正为什么而烦心。 他越过哈里斯和布朗特,独自坐在一个空置的座位上。可刚一坐下,他周围的同学就互相对视了一眼,开始说些菲利斯人的话题,当然什么难听说什么,还露骨地嘲笑和讥讽他。 杰米一声不吭地坐着。 几分钟过去了,嘲讽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没有任何人去阻止找茬的人,长桌上反而越来越安静,似乎都在等待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就像在等待一场好戏开锣。 我看向哈里斯和布朗特,他们也沉默着,视线凝固在玻璃杯或餐盘上,完全没有要帮杰米的意思。他们曾是杰米的朋友,刚入学的时候也有过一段形影不离的时光,但渐渐的,他们谁也不理睬谁了,甚至连目光也不愿意相碰。 虽然国家还没有强令菲利斯学生离开大学,可他们就像过街老鼠一样,所到之处必遭受无数侧目和嘲讽,仿佛他们生而有罪似的。而同情和帮助他们的人也会被冠上菲悯的名号,同样遭到辱骂和欺负,所以大学里的菲利斯人被逼到了墙角,完全被孤立了。 杰米的拳头越握越紧,我甚至能看到上面暴起的青筋。 我知道被羞辱是什么滋味,小时候也曾疑惑,我明明都这么可怜了,那些人为什么还要欺负我。长大后我才知道,原来人世间什么妖魔鬼怪都有,所以突如其来的羞辱是正常的,聪明人要学会忍耐。又或者这不过是种自我安慰,这世上只有软弱无能的人才会任人欺负,而施加暴力的人不会因为你的忍耐而施以仁慈,他们只会变本加厉。 那些话越说越难听了,甚至涉及到了杰米的父母,他们用很难听的话来羞辱他的母亲,他眉头不停地跳动,似乎马上就要跳起来殴打对面那个混蛋的时候,我立即站起来,拿汤匙敲了敲玻璃杯,清脆的响声立即吸引了整条长桌的注意。 说真的,我从进入学校就一直低调行事,从未主动引人注目。所以当我站起来时,半个大厅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身上。 这一会儿功夫,冷汗就下来了,我开始思索现在装晕似乎不是个好决定。 “呃……呃……”我磕磕绊绊地说道,“今天是个很别特的日子,是……是……是……” “哦……让我想想……历史上的今天……普国曾战胜了西国。”对面的哈里斯笑了笑说,“阿尔法战役是吗?” “呃……对……没错。”我干咳了一声说,“所以我想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唱首歌庆祝一下。” 随后我深吸了口气,也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就开始唱《莱姆之歌》。这是一首优美、舒缓的歌曲,有着动听的曲调和安抚人心般的力量,经常在唱诗班演奏。 我一边唱歌,一边觉得自己蠢透了,也不知道过后会被说成什么样子,但我不后悔站起来,所以努力控制住有些颤抖的嗓音,尽量把歌词里鼓励人们宽恕、善良、友爱的情绪传达出来。 半响后,我唱完了,大厅里安安静静的,门厅处却传来了掌声。 我们的院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