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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140


直接捣成汁,提不提纯的也没有必要,简单的滤掉杂质后就直接浸泡。

    实际上做到这一步的时候孙志新已经使用了矿物鞣剂和植物鞣剂的混合办法。矿物鞣剂的高效带来的对皮革在鞣制过程中的高伤害由植物草酸得到了中和,最后的得到的效果远比孙志新想像的要好得多。

    如果硬要说缺点,就是以这个简陋的办法得到的草酸含有大量叶绿素导致的绿色。就致使最后浸酸这一步完成的皮革被染上的那种浅浅的绿色怎么也冲洗不掉。虽然它们很浅,也并不难看,但是却没有了刚用碱液鞣制出来的那种天色的白中泛黄的颜色,让人觉得有些遗憾。因为孙志新曾经坚定不移的想用这种颜色的毛皮把布库装扮成一只长白毛的小黑犬——大萌!

    做完这一步,其实整个鞣制过程已经完成。将鞣制完成所得到的皮革已经挂起来阴干,或是烘烤干,整个所有工序就算完活。如果是要晒的话,不要让阳光直接,免得晒干的皮革过干过硬。

    至于晒皮嘛,直接摊在帐蓬上晾晒就行,这会还没有啥晾衣竿之类的高档事物。

    那皮铺在帐蓬上,由于下面有着用来搭建帐蓬的原始兽皮,两两相比之下已经可以很轻易的看出鞣制的效果。

    鞣制完成的皮革,不再像原先一样又脏又破,毛发显得乱糟糟的,且还又厚又硬,散发着一种发霉的或是腐败的气息。就这样一眼看过去,尽管还它们还湿淋淋的没有晾干,它的毛发就已经显得很整齐而不凌乱,自然的以原来生长的趋势自然倒伏。又因为恢复了它本身的弹性而微微翘曲,看上去毛绒绒的,就像生长在动物身上时一样的蓬松。整块鞣制过后的皮微带皱纹,摊在帐蓬上时看上去柔软轻薄,还整洁干净,一点也不像原先干硬脆腐的感觉。

    如果硬是要夸张的形容它的话,那么没经过鞣制的毛皮是钻石原矿,而鞣制便是将它打磨,最后得到真正的晶莹璀璨的钻石!

    又晾了三天,三天以后皮革已经被晾干。跟浸泡在水中相比,它变硬了一些,但很是柔软,柔韧又富有弹性,无论谁去摸过都能摸出来这种鞣制过后又晒干的皮革非常的舒服。这个时候它还很干涩,但经过最后一步的处理,即是重新上油——用亚麻油这种植物油来涂上少量,并经过长时间的搓揉,最后得到的皮革光亮柔软,毛发蓬松反射着光泽,无论看或者是伸手去摸,它和没鞣制的皮革都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前者摸着极不舒服,后者摸着却是舒服之极!

    众人看在眼里,谁都忍不住去抚摸鞣制后的皮革,它现在有了一种诱惑力,让人想把它贴到身上!就像现代人看到华丽柔美而又蓬松亮泽的皮草,那种想要去抚摸的欲望是发自本能的。

    新出品的鞣制皮革引来了整个部族成员们的围观,所有人都在赞美它,抚摸它,对它带给人的出奇舒服感觉得觉得不可思议。那还是僵绑绑的皮子?摸起来就像摸天上的云彩一般柔软绷松,把它抱在怀里时甚至有了一种拥抱云彩的感觉。最受不了这种诱惑的是族里的妇女,出于女性的本能,她们已经在试着把毛皮往身上围,然后为它带来的舒服感觉而嘴角飞扬。

    真是舒服,贴在身上的感觉轻巧、柔软、暖和,还有一种微痒的触感,搔得人心底都微痒,却又感觉得到极度的愉悦。

    于是她们就很羡慕,又很好奇。族长家里的吉玛确实能干得很吓人,他下一步会用这种东西做出什么来?男人们侧是妒忌了,找个比女人还能干的男人来当吉玛,为什么大家当初就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族长就是族长,眼光果然够毒辣,一下就相中了毕达拉察阿苏。猎人部族的男人很庆幸,自己这边领先抢到了人。海风部族的人则鼓足了劲去给泰格当后盾,誓必要让他也抢到人。

    一边摸着鞣制过的毛皮,哥本一边忍不住惊叹:“真舒服,还特别暖和。如果是这种皮,把它围满我的全身我都愿意!嘿嘿,孙志新,赶紧教阿尔法学这个,我那里有不少的毛皮,让他把它们都变成这种!”

    阿尔法黑了脸:“为什么是我学?不过……它真是舒服。咦?冬天用这个裹在身上,岂不是很暖和?哥本那家伙太瘦,冬天最不经冻。我学!”

    孙志新呵呵笑着打手势调侃他:“你们两个早晚会成一家人,一起学吧。”

    听了布库的翻译,阿尔法脸色一红,却没反驳,只是拿着一张毛由仔细抚摸着掩饰自己的羞窘,嘴里道:“用这个裹在身上,挺好!”

    布库使劲的点头,一直控制不住自己去摸它。他现在觉得假如孙志新要用这种皮革把自己变成人形的春卷的话——他一点都不介意!

    孙志新则更满意,第二种办法都不必试了。此次鞣革,成功完成!部族从此有了真正可以御寒的东西!

    不过,裹在身上?那也太糟蹋这些毛皮,他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用它们来做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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