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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七零炮灰白富美 第44节


喝口水,这才发现弟弟进门了。

    “回来了?今天在学校怎么样?”

    燕桑榆坐在桌边自己写着作业,头也不抬,“能怎么样,就那样。”

    燕苍梧察觉到他的口气不太对,他没立刻追问发生了什么,“来,端菜。”

    今天白玲那些叔叔带来了两个小罐子,本来白玲都没在意,打开才发现这罐子里是两罐泡在卤水中的菜,一罐长豆角和白萝卜,一罐黄瓜和白菜。

    燕苍梧曾经试过腌咸菜,但不是腌得太咸了,就是没两天就坏了。

    别人送来的咸菜就没这种问题了,这两罐咸菜一吃就知道出自经验丰富的巧妇之手,长豆角和白萝卜腌得爽口,主要是酸咸,微微的一点辣,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特别脆。

    黄瓜和白菜要稍微辣一些,燕苍梧不太能吃辣,这菜就稍微放放。

    长豆角切丁,家中所剩不多的猪肉切丝,一勺猪油下锅,将切好的长豆角煸熟,不用太多调料,下猪肉,放点葱姜蒜沫爆香,甚至不用加盐,凭借着长豆角自身所带的卤水汁就足够将猪肉丝完全浸透。

    燕桑榆冷着脸跟在燕苍梧身后,一进厨房就香得下意识咽了咽口水,也顾不上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冷脸。

    “哥,什么东西啊?这么香。”

    与此同时,香气顺着厨房的窗口,以及烟囱丝丝缕缕的漫出这栋小小的屋子,弥漫在冷风中。

    走在路上的人停下脚步,抽动鼻子,“这什么味道?”

    “闻着是肉味,一准是燕家又做什么好饭了吧。哎呦,燕家那大小子的饭可真是馋人。”

    “不对。我怎么闻着像是猪肉,还有咸菜的味道。这一准还得是好咸菜,好猪肉。咱们这还没吃上野味呢,瞧瞧人家苍梧这就做上猪肉了。我看这个白知青一来,燕家是过上好日子喽。”

    咸菜谁家都有,可猪肉却不是家家都舍得吃的,况且炒咸菜最费油。

    山上住着的时候,家家离得远,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别人家过的日子谁也不清楚。

    但这下了山,墙挨着墙住着,谁家天天吃肉,谁家天天勒紧了裤腰带,清汤寡水的吃咸菜根本瞒不过一个村的人。

    明眼人都看得出燕家兄弟今年日子好过了不少,别的不说,就燕桑榆最直观,这孩子本来跟个小乞丐似的,光着脚满山的乱跑,饿的三天两头跑别人家偷黄豆,偷鸡蛋,偷红薯,逮着什么偷什么吃。

    现在身上干干净净,新鞋穿着,养的脸上都有了肉,乍一看还以为是城里的娃娃呢。

    一个嫂子咽着口水说道:“早知道这知青娃娃这么有能耐。俺当初说什么也要让她来俺家住。”

    李金花冷哼了一声,“不就是一块猪肉吗?等我男人回来,少不了你们吃的。瞧瞧你们一个个的馋相。”

    这些天李金花画的大饼太多了,有人信,但也有人不信,“金花,瞧瞧你这说的。你闻着这味你不馋啊?人家这又不是一般的肉,是领导亲自送来的肉,人养的大肥猪不比那山上跑的猪好吃多了。”

    今天那群人骑着军马来的阵仗,林场的人可都看见了,私下说什么离谱的都有。

    对于那个深居简出的白玲知青,大家有了空前的好奇心,可她们谁都跟这位白玲知青不熟。就连平时妇女最常干的做饭,挑水,洗衣服之类的活计,也从来不见白玲的身影。

    她们谁都跟白玲不熟,也没办法向她问一问,只好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我再馋,也没有馋到这么点吃的就把自己卖给能给自己当爹的人当老婆。你们瞧着吧。这顿肉就是她的卖身钱,要不了两天她就要嫁给老头去了。”

    李金花呸了一声,“我闻着这味都嫌恶心。”

    周围人面面相觑,人们看着李金花那个坚定的背影有点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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