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皮。 “这里。” 他吻小王子的心口。 萨沙:“……哼!” 还算会说话。 一如既往,生来爱吃甜的金毛狗崽很没耐心,没等让他亲个痛快,就自己从被子里蹦起来,缠到男人身上要跟他接吻。 ……他忘了自己还嫌弃男人亲过他脚脚。 其实他俩吻技都不咋地。 每次都是萨沙莽头莽脑撞上来,然后人间之神温柔地吻住他,一起慢慢学该怎样接吻。 小王子蔷薇花一样的嘴唇,吻过后就会变得鲜红欲滴;所以男人总是一遍一遍吻他,好像怎么都亲不腻似的。 他们接了一个长长的、长长的吻。 克拉克把他放回被子上,手肘撑在小王子脑袋两侧,也不说话,只凝视他。 萨沙被他看得浑身发热,就拿手臂遮住脸,说:“不许看我~~” 克拉克低声:“你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为什么不准我看你?” 萨沙知道,“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出自《旧约·创世纪》,亚当第一眼见到用自己肋骨造出的夏娃,对她脱口而出。 ——这句话意味着,他们自诞生伊始,就完全是彼此的生命,永远不可分割。 但他想了想,自己不应当知道身体里有一根男人的肋骨,就故意抿着被吻得鲜红的嘴巴,说: “我不喜欢骨头和肉,喜欢当星星。” 克拉克就侧躺下来,开始慢慢给他讲亚当夏娃的故事。 讲到那根氪星肋骨,人间之神一只手抚上萨沙的心脏,再从心脏往下移两寸,轻声说:“它在这里。” 萨沙:“在小氪的铅心下面。” 克拉克一听他语气,就知道小王子大概是记恨着他那句话,不由得失笑,亲他的心口位置。 到现在为止,对他而言。 萨沙的心依然是看不透的铅。 这颗铅心,终有一天,可能会变成杀人利器,也可能会变成只为他盛开的玫瑰花。 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 他想试着等等看,用他灵魂里已经所剩无几、属于曾经那个明日之子的温暖,去把这颗心慢慢捂热捂软了。 然后向他一个人打开。 男人起身,又要去睡沙发。 超级黏人的金毛狗崽,用手揪住他卷毛,不让他走。 于是他只好忍住自己那点小心思,变成一个暖烘烘的人型狗窝,让萨沙团在自己怀里睡。 萨沙团得很爽:【哎呀。金窝银窝,都不如我爹给我盘的狗窝。】 他等克拉克睡了,又回到不知道为什么在骑个小破自行车的黑蜘蛛身边。 给他也盘了个猫窝,这才放下心来。 末了又去敲佩铂,跟她详细说了小蜘蛛的情况。 他觉得托尼2号——不,是真正的托尼爸爸,会开始做些什么的。 然后一抬眼,看见挂在墙上的披风。 他很喜欢克拉克鲜艳的红披风。尤其在阳光底下飘扬的样子,薄薄的鲜红布料透着光,这让克拉克看起来像天神一样耀眼。 萨沙小心翼翼从男人怀里钻出来,抱着那一大团有点暗的披风,跑到卫生间里,打算给他爹洗洗。 小王子打着赤脚,往浴缸里倒了洗涤剂和热水,再把披风丢进去泡着。 一开始,水还是清的。 但到了后来,随着披风在洗涤剂中泡的时间变久。 ——满满一缸热水,全被染红了。 萨沙:【……这披风质量不行啊,掉色了。】 系统:【检测完毕,是人血。】 他当然知道是血。 没人比他更熟悉这股淡淡的腥味了。 可他一言不发,弯下身去捞水里的红披风,拿肥皂慢慢搓干净了,再一池一池换水。 浴缸里淡红的水漫出来,漫过小王子白皙的脚底,然后又一点点被清水稀释。 抽空看了一眼男人的偏离值,还是被啃了一小口的98%。 唉。等他醒吧。 萨沙沉默着想,为他洗干净披风。 等他自己愿意。 早晨,卧室的窗户屏幕,从星空变成了大都会的晴空。 克拉克看着窗外的喧嚣早晨,一时竟有点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对于一个失去至亲5年的人来说,这种情况,早就变得很少见了。 不过,他很快把这种难得安逸的错觉,归因于趴在自己怀里呼呼大睡的小王子。 他太阳一样的体温,把萨沙也裹得热乎乎的。 又暖又香一团,很安逸地卷在他臂弯里。 克拉克凝视他片刻,去亲浅金的长睫毛。 被亲了一口,小王子紧闭着眼,两手撑着他胸膛,伸了个懒腰。 开始懒洋洋地用他胸肌磨牙。 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