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看见东西吗?!” “来人,快点把他拉回去啊。” “我爷爷说过,拿泥巴糊在脸上就好了!” 守城士兵们混乱成一片,自然也就没人看守大门了。原本在外头排队的民众们互相看了看,拔腿就跑。 他们扛着自己的货物,推着板车,以远超人类身体极限的速度趁乱跑进了城门去,一溜烟没了影子。 而某一些想要逃离鞑靼城的人,比如某些佣工少年,也趁乱跑出了大门。 “喂喂,你们还没交入城费呢!” “都给我回来!” 但是不管士兵们再怎么跳脚,脱离了掌控的人们却是再也不会听他们的了。 就如同——魔王的完整名讳,不是普通人有资格看到的。 爱格伯特赤脚踏在石板路上,一步步走入城内。他脚边,原本被士兵抢走的苹果咕噜噜滚了一地。 * 元菱闭眼,感觉自己缠绕在阿南身上的一缕神念渐渐远去,想来他们应该是已经离开了鞑靼城。有迷踪符在身,安全可以保障。 她将这个结果告诉哲罗姆,后者终于舒了一口气。 “谢谢您小姐,当初我被马戏团捉到,是阿南他们一直在偷偷照顾我,否则我一定撑不到和您相会的这一天。” “那你要回家吗?” 哲罗姆一愣:“我的家在北面的平顶草原,那里和白花草原相连,到了春天会长满好吃的野菜。” 元菱看向巴顿,巨狼不得不开口:“嗯。我们的领地挨着,彼此互不侵扰。” 巴顿:半人马跑得快、不能吃、人口众多,脑子还不太好使,狼人族疯了才去打他们。 哲罗姆看起来很高兴:“小姐您知道吗,我们的族群有很多种类。有黑马、花斑马、红马,还有可爱的小矮马,您见到了一定会喜欢的!” “人马族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奔跑。”他微微笑起来,“我可以在春天的时候,从早上一直跑到天黑,寻找最好吃的草茎、最鲜甜的地莓。当天气变热了以后,我们会去母亲河里打滚,小马驹们个头矮,很容易被河水冲走,我就走在他们前头……” 光是听着,元菱都已经想象出大草原自由奔跑的一群马马了,她温柔地看着面前白色头发的男人,仿佛他的快乐也随风来到了这座城。 “听起来很不错。” 哲罗姆和她对视一眼,脸一红,小心翼翼问:“小姐,您下一步打算做什么?如果可以,我们能一起回去平顶草原,我们的族人会给您最盛大的欢迎仪式!” 一旁的巴顿闻言,也不甘示弱道:“白花草原还有更多你没见过的风景,我可以带你去看狼牙山崖。” 哲罗姆双手撑着地往前挤:“我会编头发,女性的发型我都会做!” 巴顿冷脸:“我吹骨笛给你听,你喜欢什么曲子?” “我四条腿跑得更快!可以骑着我在草原上兜风!” “我的毛皮柔软,你不是很喜欢靠着我睡么?再大的风也不怕。” 他们热切期盼的眼神里只有一个人的身影。 而少女面色沉静,美丽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她左手缓缓抚摸过横置在膝间的落雪飞花剑,眼睫低垂,叫人看不清她的眸光。 “抱歉,我暂时去不了。”元菱说。 “我想寻找那批侵扰精灵族领地的夜魔。” “然后把它们干掉。” 爱格伯特一愣:噶? “小姐,您是说夜魔吗……” 巴顿也皱眉:“之前夜魔群侵占白花草原时,我们的领地也受了冲击,族里为了抵抗死了不少人,但还是杯水车薪。昆伯勒大陆至今没有对夜魔致命的防御方法,连光明系魔法都没有多少效力。” 蔓延恐怖的伤势,打不死的敌人,繁衍极快的方式,这就是个死局。 元菱想到那日的九九伏魔阵,还有夜魔对安神阵的特殊反应。 “并非完全无解,只不过我现在没有这个能力,敌强我弱、势单力薄,区区筑基期弟子罢了。” 她站起身,长剑银光一闪在腰间入鞘。 兜帽扬起,露出少女格外明亮的双眼,“但终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需得日日勤加修炼、不得懈怠。” 天空被阴云笼罩,开始淅淅沥沥下起小雨。 他们居住的旅馆是在平民区,元菱想要得到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讯息,于是她把模样太过招摇的哲罗姆留在房间里,和巴顿一起外出。 鞑靼城被雨浸湿后,灰蒙蒙的。路上的行人也都是灰扑扑的。 这个时代也有伞,但不是修真界那样的油纸伞,而是某种帆布做的。但更多人买不起伞,他们披着蓑衣或皮衣用来遮挡雨水。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