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银色明亮甬道里。 不知道沉默了多久的伊芙琳终于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皮抬了抬,看了一眼身旁的男人,说道。 幸好,她还记得他叫格雷福斯。 也在不久前听过他和自己最深爱的男人的过往。 等等,是不久前吗? 伊芙琳已经完全没了时间的概念,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行走了多久。 尽管,那个故事很长,格雷福斯讲了很久,但现在想来,似乎,也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了。 唯一奇怪,也令她欣慰的事,大概就是,她不会感到饿和渴,也不会感到累。 但,这又岂不是另一种绝望呢? 永远不会疲惫,饥饿,不会死去。 但却永远不能走出这一条漫长到了比时光还要遥远的长道,这不是一种,比死还要难受的折磨吗? “说什么呢?”格雷福斯同样无神地抬了抬眼皮,他居然莫名地感觉到了渴,尽管他的喉咙一点都不干涩。 但他就是感觉,自己很渴,就像是一个在沙漠里迷了路的旅人。 这是……精神的饥渴吧? 格雷福斯用他那前不久看了无数书的大脑得出了一个听起来不错的答案。 “再说说你们的故事吧。”伊芙琳有气无力地道。 “可是……”格雷福斯顿了一下道,“如果我没有记错,我已经说过三遍了吧?” “有三遍吗?”伊芙琳摇了摇头,“我怎么记得,是两遍啊?” “还是说说你和他的故事吧。”格雷福斯沉默了一会道,“你只说过两遍。” “不,你记错了,是五遍。”伊芙琳还是摇头。 行走继续。 走着走着,伊芙琳忽然说:“你杀了我吧。” “什么?”格雷福斯像是愣了一下,转过头,很有些吃力地看了她一眼。 “我说你杀了我吧,我不想再走了,我怕……我忘了自己,更怕……”伊芙琳喃喃自语着说,“忘了他。” “……”格雷福斯迟疑了一下,然后他举起了枪,但他又忽然将枪交给了伊芙琳,“你还是先杀了我吧,我怕寂寞。” 寂寞…… “算了……”伊芙琳没有接那把枪,她看着格雷福斯,摇了摇头说,“走吧,我们可以走出去的。” “你真的这样觉得吗?”格雷福斯问的很有些悲观。 “不知道。”伊芙琳第五次摇头,“但首先,我们把自己的名字还有重要的人名字,刻在刻在自己的手上吧,我死,也不要忘记……” 她这样说着,就立刻拿出了一把匕首,在自己的左手手掌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在自己的右手手掌刻下了崔斯特的名字。 锋利的刀锋在令人窒息的银白色空气里发出了令人窒息的皮肉穿刺声。 血一滴滴击打在银白色的地板上,但终将随着前行而彻底消散,就如同被风沙掩盖的足迹。 “到你了。”伊芙琳将那一把匕首交给了格雷福斯。 格雷福斯接了过去,却没有刻自己的名字,他只是很用力地将刀刃刺进了自己的皮肉里,说:“走吧。” 走吧。 终点在哪?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