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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页 【千军】


    “嘉文是嘛?”德莱厄斯丝毫没有被那个高举着龙枪的男人的威势所摄,他还是保持着那个居高临下的姿势,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真是可惜,当年那一战我不在,否则,你早该死了。”

    德莱厄斯所谓的那一战,说的很多年以前,嘉文还很年轻,很天真,充满了少年人的热血与梦想的时候。

    那个时候,他如同他的祖先那样,奋战在与诺克萨斯战斗的最前线,和最底层的士兵们一起冲锋,受伤,流血,尽管生命几乎每时每刻都处于危险之中,尽管他折断了无数把长枪败了无数场战斗,但他坚信着自己只要不断地冲锋杀敌,那么终有一天,德玛西亚帝国的荣光将会光复。

    那个时候的嘉文,觉得热血和刀剑就是世界上最强的武器,他信奉,长枪之上出真理。

    直到,那一场最大的败仗。

    那一次,他带着三千精锐德玛西亚士兵和那时刚刚崛起的斯维因对阵。

    当全身戎装的嘉文在战场上看到跛脚的斯维因拄着拐杖在那里孱弱地咳嗽的时候,他便大笑着对他的士兵说,诺克萨斯真是无人可用到要用一个瘸子来打仗的地步了吗?

    结果不言而喻,少年人的狂妄和热血被阴鸷的眼神和阴谋轻易击碎,那一战,斯维因仅仅只是示之以弱,便轻易地利用地利将那三千精锐尽数歼灭,还生擒了孤军深入一心想要斩下斯维因人头的嘉文四世。

    当斯维因拄着拐杖,踏着那三千德玛西亚精锐的血肉走到嘉文面前淡淡的说,王子殿下,你输给我这个瘸子了的时候,嘉文看着天空,嗓子干得喊不出一句,德玛西亚,永世长存。

    那一次,要不是盖伦冒死带着德玛西亚的无畏冲锋队去救他,他早已被那个叫做厄加特的战争机器斩于刀下了。

    “那一次,是我运气好。”举着龙枪的皇子似乎是没有听出对面那个男人话里的不屑与嘲笑,他低声笑了笑,似乎是在感叹着当年的好运。

    听到这样的话语,反倒是德莱厄斯眼神一滞,他有些意外地看着那个当年逃过一劫的皇子自嘲得笑着,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那一把狰狞巨斧,因为他感觉到了一丝压力,来自于那个本该死在很多年前的男人身上。

    这个当年因为自己的狂妄与热血而差点送命的男人,在时隔多年之后的今天,这个雪夜里,是那样从容地听着别人谈论着自己不堪的从前,并微笑着自嘲,就如同听完了一个值得深思的好故事并鼓掌赞赏,他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尴尬,言语中没有任何的愤怒,他的眼神深邃,沉稳,像是一座风雨中屹立不倒的山。

    “其实,我真该谢谢斯维因的。”嘉文四世似乎是在听了自己的往事之后,谈性大浓,他索性放下了手里的龙枪,将它再度插到了雪地里,“那个时候年轻,不懂事,只知道埋头冲锋,觉得一双手,一把枪就能够打下整个世界。结果,害死了那么多的好兄弟,那个时候我总对他们说,等到来年西海岸的花开了,我们就回家了。现在想想,真叫人难过。”他说到后来,语气里有些哀伤,却还是笑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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