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甚至还给金铃买了一条钻石项链。 方微花钱如流水,眼睛都不眨一下,看的我在一旁暗暗咂舌不已。 购物过后,我们一行三人来到了市中心的一家酒店,店内装潢古香古色,很是奢华,在连海市也是数一数二的大饭店了。 方微去前台点了一个包房,坐好后,又上了一些酒水和特色菜肴,然后就开始吃上了。 “怎么金玲妹子?这些菜不对你的胃口?”方微见金铃傻愣愣的坐在椅子上,也不夹菜,便忍不住的开口问道。 我心说金铃可是喝人血的,怎么会对这些饭菜感兴趣,连忙道:“不用管她,来之前在家里吃饱了,咱们吃自己的。” 方微好奇的打量了金铃两眼,对我说道:“我之前听你说过,金铃呆滞的毛病是小时候摔坏了脑袋导致的,你为什么不去大医院给她治病呢?” 我摇头道:“她这病无药可医,大罗神仙下凡也难治。” “瞎说,世上哪有医不好的病,双喜你实话跟我说,手里是不是缺钱呀,如果是的话就别跟我见外,我可以帮你,可不能因此耽误了金铃的病情。”方微目光看向我说道。 我苦笑道:“算了,以咱俩的关系也没啥好隐瞒的了,我还是实话跟你说吧,金铃它不是人,而是一具僵尸。” 然后,我便将金铃被师傅炼制成法道侍女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讲给她听。 一边听我讲,方微的眼睛渐渐瞪大,最后愣在了当场。 过了许久,她才缓过神来,惊讶道:“我终于明白了,怪不得金铃力大无穷,行为举止呆滞,原来它就是一具尸体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师父对你真的很好,就算拼了损失阳寿的代价,也要为你炼成法道侍女。” 方微跟我认识的时间不算短了,对于鬼神之事也有一定的免疫力,所以对于金铃是僵尸一事很快便习以为常了。 就这样,金铃在一旁安静的坐着,我和方微有说有笑的吃喝,期间不时的打情逗笑几句,到也温馨肆意。 酒过三巡,我已经喝的迷迷糊糊,勉强保持清醒,方微有点不胜酒力,脸蛋红扑扑的,好像刚洗完澡,白里透红的脸色更加显得妩媚。 都说酒壮人胆,我胆子就大起来了,情不自禁的站起身,隔着桌子向方微俯下身去。 方微显然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美目微微闭起,睫毛一颤一颤的,就等我靠近她的红唇索取了。 “咣当!” 忽然间,包厢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开,紧接着,涌进了一大群人来。 我瞬间酒劲醒了大半,方微则是被吓得花容失色,嘴里“呀”的一声。 “小臂崽子,你他娘的真是活腻歪了,不但抢了老子的女人,还有胆子敢回连海市。” 门被踹开的同时,一个叫嚣的声音也随之响了起来。 我冷眼一看,这说话的人脸上打着绷带,跟个木乃伊似得,只露出一对泛红的眼珠子,再仔细一瞧,越看越熟悉,正是被我在大黑山里暴揍一顿的宋阳。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