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丧母,后脚遇上白鸽赤叶会的故人相见不相识,舍命救了个孩子还遇上白眼狼……但凡换个人,也该破口大骂贼老天了。 也亏得姜见明命硬,没有死。他病惯了,无论是身体还是潜意识都自有一套应对程序。 回家的第二天夜晚,少年从昏睡中醒来,虚弱地眯眼望着自己捡回来那团脏兮兮的小女孩,含含糊糊地笑着说:“给你起个名字吧。” 小女孩霸占了他的被子,只露出一个脑袋,用完好的眼睛警惕地瞪着他:“你为什么救老娘?” 老娘……也不知道她是哪里听来学的。这种词从一个几岁的小女孩嘴里说出来,别提违和感有多重了。 姜见明艰难地支起上身,用臂肘撑着爬了一小段距离,从角落里的一个破罐子中摸出药片。 光是这点动作就让他有点气喘,“……你在那里躺了多久?” “可能三天,也可能四天。” “有人理你吗?” “当然没有。” “所以我理你。” 小女孩无法理解,所以瞪大眼睛:“你脑袋里装的是狗屎吗!?” “小孩子不要骂人。” “老娘乐意!” “自称要用我。” 姜见明拿着药片,目光四下一扫,“水……你都喝了?” 小女孩:“哼。” 姜见明也不说什么,默默咬碎了药干咽下去。 他又趴下眯了一会儿,昏沉间听见脚步声。 破屋内四面漏风,小女孩走到少年面前。她居高临下地睨着自己的救命恩人,不怎么熟练地亮出晶骨。 “说,还有没有藏起来的东西?” 少年闭着眼,似乎根本懒得搭理她,也可能单纯是没有力气,“都在屋里了……” 小女孩咬了咬嘴唇,往前一步:“那就杀了你。” 姜见明嗓音低沉,夹杂着含混的叹息:“……我是个残人类,对你造不成任何威胁,就算这样,你还要杀我吗。” 小女孩又往前一步。 她还不明白为什么陌生的少年会救她,为什么满口都是她听不懂的话。 她只知道斩草要除根,这是在野区活下去的重要原则之一。 姜见明终于睁眼,安静地抬起手臂。 不知何时,铁色的手.枪已经被少年握在掌中,枪口瞄准了眼前的人。 “!” 小女孩瞬间脸色煞白。她认得那种金属管子,这东西能在瞬间夺走她的性命。 为什么…… 这家伙明明有枪,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拿出来,任由她抢走了吃的喝的也不报复!? 僵持了五六秒,姜见明率先放下枪。顿时,小女孩像兔子一样往旁边一扑,连滚带爬地跑了。 …… 过了两三天,小女孩又来了。 没办法,饿啊。 找不到吃的,她已经开始饿到舔泥巴。最终决定赌赌运气,再去抢那个好欺负的残人类。 说不定那天没开枪,是因为他枪里没子弹呢? 小女孩来的时候,姜见明正好在吃东西。 还没等她亮出晶骨,少年看见她,淡然把手里的食物掰了一半,扔出屋外去。 等小女孩目露凶光、饿虎扑食般趴在地上把食物啃完,抬头一看……少年的手里又握着那把铁枪。 小女孩再次怂了,飞速逃跑。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这样的事情重复发生了好几次。 ——不得不说,与母亲相比,姜见明性子更沉着,更多几分冷静决绝。 兼以他自幼就在野区游荡,在领主与地痞的夹缝里求生,已经摸出了属于自己的路子,除了养活自己之外,勉强还够再养一个人。 起初,小女孩还自以为她控制了一个奴隶,每当饿肚子了就可以去剥削。 过了十几天才琢磨出不太对劲……她好像被养了。 就像固定时间去固定地点接受投喂的流浪狗或者流浪猫。 发现这个惊悚真相的契机,是某天那个少年的面容罕见地变得严肃,要求她洗澡,或者至少擦一下身子,太臭了。 之后还对她说:“给你想了个名字,诗歌的歌。至于姓……没有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