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目的赴死,不管那目的怎么样,是好是坏,他虽不知道,却都很愿意。 仅仅只是一个目的。 上官金虹难道觉得目的要比儿子重要么? 他真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沈百终没有听到陆小凤的声音,回头一看,就见到他正盯着雪地发呆,斗篷都因为弯腰垂了下来,落在地上粘上雪花。 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 陆小凤抬起头,好像是的。 但我已经喝了两壶酒,吃了一碟豆干,还有半盘牛肉。 还有半盘因为上官飞来了,只好剩下。 沈百终淡淡道,这不算早饭。你的肠胃不好,应该喝点热粥,吃几个包子。 陆小凤道,嗯。 我们现在就去吃,在外面吃。 陆小凤问道,我们不回兴云庄去? 沈百终道,不回。我们要让林仙儿着急,等她急的时候,就会露出破绽来。 这道理很好懂。 当你想要瞒着一个人什么事的时候,只有看见他才会安心,他不在的时候,反而觉得害怕。 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 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逼疯。 陆小凤道,那就让她等吧。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 那个布包? 嗯。 沈百终笑了,道,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现在怎么不知道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 陆小凤道,我是个混蛋,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 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 一出了巷子口,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还得靠陆小凤决定。 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 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却隐藏着真正的手艺人,他们做出来的饭菜,才是正宗的饭菜。 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 这里又脏又乱,声音不仅大,而且嘈杂。 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却也不普通,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但即使是这样,你看他明亮的眼睛,英俊的面容,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 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却是普通的。 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一。 他浑身上下显示出来的,只有那一件衣服不普通。 这衣服的布料是皇帝挑的,尚衣监手艺最好的宫女缝的,袖口的刺绣,是特地送到苏州绣的,这样做出来的一身衣服,既轻便又好看,适合江湖人的动作,也有朝廷的风度。 即使是龙袍的针脚,也不可能再好了。 因为皇帝自己的衣服,也是这么做出来的。 但这只是一件黑衣服而已,绝没有别的颜色,一根线也没有。 除非你拿到阳光下好好看上很久,才能发现其中的奥秘。 所以沈百终这唯一不能隐藏好的不普通之处,也变得普通起来。 这就是皇帝希望的事情,他不想亏待沈百终,也不想委屈他,所以才在这种地方上寻求进步。 如果有可能,他当然也想沈百终穿着御赐的飞鱼服在大街小巷上奔走。 只可惜江湖从来没有那么简单。 若是简单,他也根本不必派沈百终到江湖里去。 陆小凤啃着一根油条,沈百终低头吃面。 他们一点儿也不着急,所以吃得不快。 来来回回的人走过他们身边,牵着黄牛的老农,挎着菜篮的大娘,头发上散发着新鲜刨花油香气的姑娘,卖肉的屠夫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活力。 他们吵架,骂人,打瞌睡,都是很正常的事。 陆小凤放下筷子,买了两个茶叶蛋,在沈百终面前放下一个,自己留着一个,一边剥壳一边看着卖菜的大婶打孩子。 忽然有一个老人从人群中逆流走来。 这老人长得吓人,有一双三角眼睛,脸上好长一道疤,下半身没了左腿,所以手里攥着一把拐杖。 陆小凤一眼就看见了他,因为他已认出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就是横扫千军诸葛刚,他手里的拐杖是用铁做的。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