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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


下对北镇抚司很熟悉的江湖人也恐怕只有他一个。

    张三的剑伤,你觉得是谁刺的?

    他自己会知道。

    我已经问过了。陆小凤叹道,他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捂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用了易容,更是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竟连男女都叫人无法分清。

    用剑的高手,天子脚下并不难查。

    不用去查,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陆小凤道,我在路上遇到了老实和尚,他已告诉我要杀张三的人穿的是一双红鞋子。

    公孙大娘?

    正是。

    张三做了什么。

    陆小凤皱眉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偷了一颗珍珠。

    谁的珍珠?

    南王的珍珠。

    沈百终停下,道,珍珠这种东西并不少见。

    嗯。

    北镇抚司就有很多珍珠,皇上的内库里也有很多珍珠,就算是寻常的大户人家也不缺这种东西。

    没错,但他偷的那一颗却不一样的。陆小凤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颗洁白如玉的珍珠来,足有半个拳头大,即使是在白天,也隐隐散着光亮,你看这一颗,除了皇家,别人是用不起的,不但用不起,也不敢用!就算有人想偷偷买一个回家,也根本没有门路,这种珍珠刚从海里被捞出来时,就已订给了皇商。

    张三料定没有人能从内库偷出东西来,太平王又从不喜欢奢侈东西,便认为是南王的。陆小凤又道,我觉得他说的不错,因为张三偷到珍珠的地方就是在五羊城,而五羊城也就是南王王府在的地方。

    沈百终低头看了一眼,这种东西我也有一颗。

    你也有?陆小凤怔住。

    嗯,就放在乌龟缸里。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你把它放在乌龟缸里做什么?

    自然是照明。

    给谁照明?

    给乌龟。

    陆小凤看看沈百终,走快了几步,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是不是有钱人总有我这种穷人想也想不到的法子生活?

    沈百终道,你也不是很穷的。

    人总是不知足的。陆小凤摸摸胡子,等我有钱了,有很多钱了,就给自己也买一颗珍珠,从你这里买。

    买来做什么?

    自然照明用。

    给你自己?

    给我的眉毛和胡子用。陆小凤道,它们岂不是很好看?我可以用绳子把珍珠挂在脑门上,走到哪里都带着,这样大家就都知道这人有四条眉毛了。

    沈百终想到了鮟鱇鱼。

    幸好陆小凤及时打断了他的想法,南王丢了珍珠当然会去找,找不到一定很生气,可是他生不生气又和公孙大娘有什么关系?

    她是不是想要这颗珍珠?

    陆小凤摇摇头,她似乎是奔着杀死张三去的,珍珠反而没有那么重要。

    沈百终沉思道,按理说答案只有一个,南王应该是找了公孙大娘来查这件事,可公孙大娘并不是什么好人,也并不是擅长查案子的人。

    不错。陆小凤道,我听说金九龄做了王府的新任总管,这件事该由他去查才对。

    事情说到这里简直令人一头雾水,这颗珍珠既然没有什么秘密,又何必非要惹出人命来?南王与红鞋子又有什么关系?

    我叫人去查。沈百终突然道,彻查。

    这件事虽然奇怪,但我们还是该先去神水宫。陆小凤道,从神水宫回来时正好经过五羊城,到那时这件事想必已有结果。

    张三就留在北镇抚司扫地吧。沈百终淡淡道,他一路上撞翻不少铺面,有一位百户替他赔了,总要还钱的。

    司空摘星呢?我们去神水宫要不要带上他?

    沈百终奇怪道,他也留下不就好了么?他喜欢扫地的。

    陆小凤立刻点头,没错,他当然喜欢,他留下最好。他这个人奇怪的要命,看见扫帚就走不动路,见到垃圾就想扫一扫,其实我已经劝过很多回的,只是他都没有听。毕竟人都喜欢和自己很像的东西

    陆小凤还想再臭司空摘星几句,就看到拐角里走过了一个人。

    这个人当然是叶孤城。

    叶孤城穿着一身白衣,提着一把古剑,一走过来,好像空气都静了几分,廊外的湖水都冷了一些,就连飘落在半空中的叶子都染上了剑气。

    除了绝世剑客,还有谁能有这样的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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