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毛吓懵了,磕头作揖。 那八个雇佣兵也吓得屙酱尿醋,浑身瘫软。 此刻,青青那还在笑,但已经魂不附体。 “老王咋办?咋办啊?看样子他要吃了咱们!” 王富贵轻轻道:“别害怕,有我在,你没事的!” 这群土著人欢呼一阵,开始商量怎么分这些人。 谁个子大谁倒霉,因为肉多啊,因此必须先死。 其中一个队长,猛地抓住一个大个子雇佣兵,抡起石头,噗嗤! 那雇佣兵惨叫一声也没有,就被砸倒在地,鲜血迸射,脑浆迸裂。 然后队长把他的尸体拎起,扒下衣服,用绳子捆在木棍上,放在火堆里烧烤。 木棍来回一转,雇佣兵的尸体变得又焦又黄,整个山林里弥漫出一股火葬场的味道。 等到那人被烤熟,土著人飞扑而上,你一块我一块分而食之,吃得可欢了。 忒塔玛血腥!王富贵恶心地差点吐了。 他本想说服这帮人,现在发现他们杀人,心里的怒火骤然升起。 万一自己的队伍将来挖矿,还不被这伙人当点心吃掉? 非洲就这样,不但野兽凶险,食人部落也特别残忍。 第一个人被吃完,他们又挑选个头更大的。 第二个雇佣兵发现他们靠近,当场瘫软在地上。 但仍旧没有逃脱命运的安排,噗嗤!那队长一矛过去,将他穿个透心凉。 再次扒去衣服,放在火堆上开烧。 毕竟数量众多,一个人不够他们吃的。 眼瞧着两个人丧命,大金毛哭得眼泪哗哗。 “我对不起你们啊,带你们出来,却没有把你们带回去!老子真塔玛倒霉啊!” 哭也没用,食人族吃饱喝足,把剩下的人关起来,当做明天的早餐。 按照这个速度,一个礼拜后,大家都会被他们吃掉。 然后变成食人部落的粪便,滋润非洲这片土地。 被关进茅屋里的人还剩八个,除了王富贵跟青青,再就是大金宝跟他的五个兄弟。 “咋办,王富贵你说咋办啊?快想想办法!”大金宝抓着他的袖子问。 “咱们必须逃出去!”王富贵说。 “废话!我当然知道要逃,关键是怎么逃?” “别出声,让我想想办法,冷静一下!”王富贵的脑子跟发动机那样快。 反正下一个轮不到他,这是人种问题。 白人的体格就是健壮,肉多,深受食人部落的喜爱。 青青最瘦弱,身上净是骨头,一定会被排在最后。 “你那把匕首还在不在?”王富贵忽然问。 “在!”大金毛立刻拿出匕首。 “给我,擒贼先擒王,咱们明天首先挟持那个酋长!然后让他放了咱们!” “可那酋长太壮,你保证能弄得过他?”大金毛问。 “偷袭就可以了,迅雷不及掩耳将刀子放在他的脖子上,保证让他干啥他干啥!” “嘿嘿,不如让我来!”大金毛自告奋勇。 他不放心王富贵。 万一王富贵挟持酋长,把他丢下自己跑了咋办? 王富贵说:“好!那咱们就以计行动!分开跑!挟持酋长后,你往东,我往南,剩下的一路向西,这样逃走的胜算大!” “就按你说的办!”大金毛晃晃手里的匕首,嘴角扬出一股微笑。 接下来大家等啊等,等着天亮! 第二天早上木屋的门被打开,食人部落又把他们围住。 他们的眼睛从每个人的脸上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