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路笙第一次给哥哥送生日礼物,为了这件礼物,路笙挑了很久。 大多数手工毛衣的款式色彩都很简单,纯色或者渐变,不加花样会显的单调,加上了又会带出点年代感的土气。 路笙左看右看都不满意。 在网上寻寻觅觅,终于挖到一件出自日本着名编织杂志RICHMORE的毛衣图样。 毛衣是很洋气的棕,白,红,蓝,绿,黄六色拼色,几何形状的色块图案很特别,整件衣服由平针编织而成,袖口与领口采用螺纹边。 简单大方,却又设计感十足。 路笙从看到图样时,就开始想象程之怀穿上它时的样子。 一定很好看。 好看是要付出代价的。路笙是初学,很容易出错,最开始总是一遍遍的打了拆,拆了打。短短的一个多月,拿钩针的手就被磨出薄薄的一层茧子,眼睛也时常熬的酸痛。 可路笙觉得值得。 尤其是现在,看着程之怀穿着毛衣在房间里走动的时候,路笙心里的幸福感几乎要溢出来。 程之怀气质好,从前各种风格的旧衣服都不能掩盖他身上的矜贵感,穿上这件毛衣后,更像是出身良好的小少爷,混在江城外国语一帮非富即贵的子弟中完全没有任何违和感,别人很难看出来他竟不属于这个阶层。 可是,路笙有些酸涩的想,为什么哥哥收到礼物时好像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开心呢?他甚至都没有当场试一下,而是放置了一个多星期之后才开始穿。 哥哥,你不喜欢粥粥送的礼物吗? 程之怀转头就看见一只落水小狗没精打采的坐在床上。周身湿漉漉的气氛能拧出水来,连耳朵都垂下来了。 “我们粥粥怎么了?” 程之怀放下手里的事,转身捧起妹妹柔软的小脸。 路笙眼睛红红的:“哥哥不喜欢粥粥送的礼物吗?” “怎么会,哥哥从来没有收到过这么喜欢的东西,你看哥哥最近都舍不得脱下来。” 闻言,路笙松开紧握的双手,抱住程之怀的腰控诉:“可是那天你都没有试穿一下的!而且后来一直放在旁边,好久都没有再看一眼。” 程之怀一顿。 因为前一晚都没睡好,那天早上他洗完床单和裤子后,回到床上不知不觉睡着了。再睁开眼时,发现路笙趴坐在他身上,黑葡萄似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显然已经醒了很久。 和梦里一样的姿势。 程之怀吓的一个猛子坐起来,路笙被他突然的动作带倒,一头栽进旁边的被子窝里,哎呦哎呦的划动四肢挣扎。 程之怀这才清醒,赶忙将妹妹拉起来。路笙没和程之怀算账,从旁扒拉出个盒子,献宝似的捧到他眼前:“16岁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