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岁的时候第一次相信了缘分。 最初尝到它们还是在很小的时候,那时孟廷除过本职工作之外还要做一份夜班兼职,凌晨下班时习惯顺路买早餐回家。就在她厌倦了所有包子蒸饺油条的时候,孟廷发现了老巷中的早餐铺。 “新开一家店,你尝尝喜不喜欢。” 结果她一尝即真爱,从小学吃到初中都不舍得再换口味,爱吃到偶尔招待梁芝来家蹭早饭都得抠搜地把烧麦先藏起来。 不过,她也不总是这么小气。 应该是初二那年吧,她终于认识了一个让她心甘情愿分享神仙烧麦的人。 刚认识的第三天中午,她就跑去高中部在放学路上把人给堵住,献宝似地递上自己从牙缝里省下来的小烧麦。 “给我的?”一开始,对方显得无动于衷。 “对啊,”她下巴一扬,“不许瞧不起,快吃!” 在她的胁迫下,他干净利落地吃完了,却并没露出她所期待的惊艳表情,只是平淡地说了句“很一般”。 “不可能!”她当时失望极了,“我觉得这已经是全雪城最好吃的东西了,你竟敢说一般!” “因为是我做的。”对方轻微一耸肩,淡淡看了看她,“还可以更好吃。” 顾慎如起初是一点都不信的,当天中午就直接跟去了人家里,打算拆穿他大言不惭的谎话。 然后,她就亲眼见到他卷起袖子帮忙收拾打烊的早餐铺,之后又在铺子后头的小超市里忙里忙外地搬货。 这才化身尖叫鸡一阵感叹——如果这都不叫缘。 从那天往后,孟廷每天早上给她带回来的烧麦就变得不同了。 “这个虾皮有点扎嘴。” 所以烧麦里的虾皮全都变成了新鲜虾仁。 “好想吃甜的啊,但只能一点点。” 于是一份烧麦中潜伏了一个红糖馅儿。 “突然想到,烧麦里头能包水果不?” “不能。” 然而隔天她竟然吃到了桔子馅。 桔子馅的烧麦啊,美味得就像个意外,让她直到今日今时都能清晰地回忆起来。 所有的酸和甜都好像横穿了时空,重新席卷过她的口腔。 “妈妈,”顾慎如躺在病床上轻轻拉了一下孟廷的袖子。但话出口时,她看的却是另外的方向。 “我也要吃烧麦,要有糯米的那种。” 说真的,不包糯米的烧麦算什么烧麦。 病房门口,正欲转身离去陆别尘忽然停住脚步。 一旁的孟廷也是一愣,显然是同样回忆起了些什么。 她当然也还记得雪城那间卖烧麦的早餐铺,有将近十年吧,因为女儿太喜欢他家的烧麦,她几乎每周都要去光顾好几次。 铺子凌晨四五点就开始忙,招待她的通常都是一个男孩,黑衬衫外面套了件白色围腰,不怎么说话,但很有礼貌。最早,他是个腼腆的小孩子,只能给大人打下手,后来慢慢大了才开始独立掌摊。 长大后的少年个子很高,身形宽阔利落,还是很少说话。孟廷与他从来都没有过太多的交流,当然也不会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她亲自买回家的烧麦里开始藏着数不清的小故事。 直到今天,她也还是不知道。 “吃什么烧麦呀你。”只是听见顾慎如突然当着陌生人的面开口要吃的,她感觉有点不好意思。“孩子小时候爱吃烧麦,现在不吃了。”说着,她尴尬地朝回身看过来的陆别尘摆了摆手。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