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船上的氛围照常平平淡淡。 没人敢惹香克斯,连路过的海王类都要被踹上一脚,更别说其他船员,只有憋憋屈屈围在一块讨论自家老大的疯病什么时候才能好。 “小姑娘到底跑哪去了?” 他们大眼瞪小眼,路咬着鸡腿——很符合大众对他的刻板印象——含糊不清地说:“要不抓个革命军问问呗。” “想的轻巧,一个个跟猴子——不是骂你猛士达——似的,而且我们怎么知道革命军长啥样?去把人家小妹妹老师绑了?” 那简直完蛋,不说香克斯,恐怕耶稣布就要头一个用枪敲人。 最后众人将期待的目光投向贝克曼,永远靠谱的副手咬着烟,一副斯文败类像,“很难。” “革命军能跑的地方无非是战乱国和无主地区,但她喜欢单干,”贝克曼熟稔地吐出烟圈,散下来的一绺黑发垂在脸侧,这番话他对香克斯说过一次,定论没有变,“不好找。” 大海太大了,航行的路上充满变数,许多人相遇后可能终生不会再见,所以才有生命纸的存在聊以寄慰,每天喝完酒看一眼,再美滋滋睡觉。 出事后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搜寻了那一整个方向的海域,包括周围的岛屿,买下了所有相关不相关的情报,猛士达跑到猴子群里去问,依旧毫无音讯。 什么消息都没得到,什么动静都不知道,一无所知,毫无头绪。 不然香克斯为什么整天握着格里芬犹如困兽之斗,精神绷成一根线。 说他发疯其实也不正确,除了一开始的霸王色爆发,之后香克斯都是平静的,新晋的四皇平静地看报、占领岛屿、战斗然后搜寻。 但他的船员可太了解他了,更别说贝克曼。 他仍记得几个月前的战斗,敌方的海贼以折磨女人为乐,被他玷污折磨的平民甚至小贵族都数不胜数。 他们厌恶唾弃这样的行为,但战斗的时候也只是直截了当地杀人,只有香克斯发了狠,比起战斗更像施刑,整艘船上只有那个海贼的惨叫。 “够了!香克斯!” 那是贝克曼第一次阻拦他,而船长也终于停了手。 那天晚上贝克曼专门去找他喝酒,两人是生死交付的兄弟,也是他们的船长,如果香克斯接下来还是那副状态,对所有人——包括音讯全无的娜娜莉——都不好。 “……我知道,贝克。” 红发的船长捂住脸,酒才喝了一半就像醉了。 “我知道。” 他重复着。 那之后香克斯就真的照常喝酒,宴会,哈哈大笑,所有人都看着,但也都跟着喝酒,宴会,哈哈大笑。 “头儿是彻底栽了。” 耶稣布幽幽叹息,他支着腿坐在瞭望台,腥咸的海风传入鼻腔,“唉,希望这次去有消息吧。” 知道一些近况也好,给人一点甜头吊着,都说望梅止渴,这梅子林又在哪呢? 耶稣布漫不经心地往海面看,狙击手的视力比鹰还敏锐,对面迎来一艘海军船,无所谓,根本不会——嗯???! 他连滚带爬往下喊:“头儿!贝克曼!” “我看到她了!!” 砰地一声,船长室的木门直接被打烂,香克斯连披风都没穿,一瞬间就出现在耶稣布背后,“在哪?!” 耶稣布指了指那搜海军船,“就一会,现在视野被遮住了看不见,但我觉得那就是她!” 狙击手比划着,“就那个头发,还有那种感觉,头儿你也知道小姑娘喜欢穿的那种衬衫吧,像贵族小姐那种还带系带和……” “蕾丝,”香克斯接话,“她喜欢的那套学生裙子就这么穿。” 大把的火焰和光从他脸上死灰复燃,甚至没有再确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