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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636年开始,就跟地球上不一样了,所以,并没有贝多芬这个人,也就没有《月光》这首钢琴曲,所以这个案子也写不了。

    “那没得选了,只有拿《绷带怪人别墅杀人事件》这个案件来写了。”

    云峰抠了抠眼角,刚才还夸下海口,说写几篇发到郑容的邮箱,结果呢,就一篇。

    还是因为难写。

    他打开笔记本电脑,新建了一个文档,然后敲响键盘,开始写这篇短篇小说。

    【新一是一个高中生,同时也是一名侦探。

    这天,新一和女朋友小兰,受好朋友园子的邀请,要去到山里的一栋别墅玩。

    林间小道,虽然路面不平,却是鸟语花香,空气清新。

    小兰道:“奇怪了,我记得那栋别墅在这一带没错啊。”

    新一道:“我们两个会不会是走错路了啊?”

    小兰道:“怎么可能是走错路呢,应该是绕到别条路了。”

    几分钟后,两人穿过一片小树林,终于是看见了别墅。

    这栋别墅所在的位置很奇怪,往前几米,有一条深不见底的沟壑,左右两边都看不到头,需要从一座木吊桥过去。

    “新一,就在那边了。”

    “桥上好像有个人呢。”

    ……

    两人看到木吊桥中段有一个人,身披长长的黑色斗篷,正在往前走。

    “额!”

    蓦地,黑衣人转过身来。

    两人皆是被吓了一跳,黑衣人头上竟是缠满了白色的绷带,只有眼睛露了出来,这身打扮着实有些恐怖……】

    一个小时后。

    云峰按下了“保存文本”的组合键。

    “咦。”

    文本实时统计一栏,显示一小时入了8546字。

    没想到,手速又快了。

    没错,云峰码字时速早已达到了每小时8000字。

    但那是不用思考剧情的,而这篇短篇小说,是边想剧情边写的。

    要知道。

    码字速度的限制,不在于手速,而是在于脑速。

    往往都是手速有,但无法快速将脑海中想到的剧情转变成文字。

    写完之后,云峰又检查了三遍。

    因为属于破案的故事,所以要看看剧情有没有bug、案件推理是否合理。

    确认没问题后,便发给了郑容。

    能不能拿一等奖说不准,云峰也是第一次写字数这么少的短篇小说,但进前二十名还是很有信心的。

    他的要求不高,能被编入华夏短篇小说集就行,主要是混一些主业【作家】成就,当然了,名次肯定是越高越好。

    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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