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轩风摇晃汤勺,绽开揶揄的笑容。她在剑士服外套了件白色的围裙,却意外的搭配,明媚俏皮的丽颜因为扎了马尾更显得青春朝气。 “话说回来,你每天这么早起来,真是勤奋啊。”柳轩风环视除了他们俩空无一人的餐厅,叹了口气,“害得我也没懒觉睡。”贝姆特不好意思地道:“你可以不用顾虑我。” “然后你可以又跑去啃冷馒头?”轩风哼了声,想起进厨房当班的第一天,看到炕上有一笼硬得跟石头没两样的冷馒头,当作是馊食就随手倒掉。次日清晨她被一阵翻找声吵醒,以为是小偷就提着凳子冲出去,却看见那个贼竟是西城城主。 「是你啊,怎么样,这里住得惯吗?」贝姆特装作没看见她手里的东西。 「还好……你在做什么?」 「找馒头。」 「馒头?」 青年一指炕上,困惑地问道:「就放在这里,你看见过吗?」轩风沉默半晌,问道:「你找它干嘛?」 「当然是吃。」 「……」 当年轻的城主得知对方把他的早饭扔进垃圾桶时,没有生气,只嘱咐今后别再动放在那个位置的东西,就拿了别的存粮走掉了,留下少女在原地发呆。 老天!虽然莱拉已经告诉她西城很穷,穷得鸟不拉屎鸡不生蛋乌龟不靠岸,但穷到城主必须以那种猪食裹腹,这也太……当时轩风只觉前途一片黑暗,但她很快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首先除了那笼“石头”厨房其他的伙食都很正常也很充足;其次就连地位最低的马僮也吃得比他们的顶头上司高级,还有面包肉干配马奶酒! 于是轩风得出一个结论:贝姆特是个自虐狂!而她最看不惯的就是亏待自己的人,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把“猪食”倒掉,把那个自虐狂押进餐厅吃她煮的美食。 之后金雀花佣兵团长告诉她,贝姆特有早起的习惯,因为不想打扰厨役,才那么做。轩风问:「那为什么不吃好点的食物?总是馒头、馒头、馒头!」莱拉想了想回答:「因为馒头不易坏,首领常常忘记吃早饭。」 还不是自虐狂一个! “对了,你每天这么早起到底是干嘛?批公文?” “没有那种东西。” 轩风愣了愣:“没有……公文?” “嗯。”贝姆特点点头。 “大臣呢?”轩风开始觉得这个城有点问题了。 “也没有。” “一个也没有?宰相?书记?内务官?民政尚书?财务……” “财会有的,不过目前失踪中。” 轩风默然半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管理这个城市的?不,请问你平常都做些什么?”贝姆特合上报纸,叹了口气:“真是个好奇的姑娘,看来不跟你解释清楚不行了。” “别说内阁,伊斯法连王宫也没有。自初代城主死后,这里就一直处于半内乱状态,城主上台常常不到几天就被踢下来,自然没有建立政府的余裕,忙着加强武力和军备都来不及了。” “那你为什么不建一个?你完全有这个实力吧。” “根本没有那个必要。”贝姆特摆摆手,“我要书记做什么?记我今天宰了多少人?开了几场军事会议?内务官没有王宫,要来何用?我只需要军需官就够了。嗯…还有什么官?”轩风掰手指:“多勒!不过很多你好像是用不着,对了对了,刑事部长!为了处理民事纠纷,这个官肯定需要吧……什么,用不着?” “伊斯法所有的纠纷只围绕一样东西:食物!”贝姆特斩钉截铁地道。 “我还以为你会说地盘……” 贝姆特笑了笑:“没错,就是地盘——耕地、矿山。伊斯法只有这两样可以填饱肚皮的财产,才会千年来内乱不休。可是一直打人会死光,所以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占据最多矿山和耕地的人就是城主,两个团火拼时不允许第三者捡渔翁之利,拥有地盘的人或组织必须抽取百分之二十的粮食给周围的居民等等。” 轩风大感新奇:“这么说,伊斯法的人民完全有能力照顾自己?” “嗯,所以,城主需要做的只是惩戒一些不遵守规定的宵小;想方设法取得足以填饱全城人民的粮食,再公平地分到每个人手里就行了。” “可是你刚才说抢到最多地盘的人就是城主——”轩风提出质疑。 一缕阴云划过青年的眉宇。 “的确,那样是可以自封为城主,也没人会有异议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