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技巧、身体素质、应变能力方面,除了洪涛几乎无人可与之匹敌。 面对这种表现,蓝迪迎来的不是赞誉而是怀疑。救援队成员一度认为他根本不是什么签证官,保不齐就是使馆里驻扎的海军陆战队士兵。 洪涛倒是没这么认为,他接触过很多欧美人,像蓝迪这样的也不在少数。看上去是个文质彬彬的白领,可是把西服一脱,转眼又会变成钓鱼高手、户外运动健将、狩猎狂人或者各种球类爱好者。 但为了打消队员们的猜忌,洪涛还是用酒精说服了蓝迪,让他在迷迷瞪瞪的状态下主动把过往经历当着大家的面亲口陈述了一番。 结果和预料的差不多,这个家伙从高中就是个棒球外场手,到了大学之后更是加入了校队,据说还在州赛事中取得过不低的名次。 可是他没有步入体育圈深造,而是报名去服了兵役。原因很简单,用中文讲就两个字,家传!他爷爷、他爹、他叔叔都是美国陆军军官,他的家庭是个很纯粹的军人家庭,按照传统他自然也得去军队里试试。 实际证明他辜负了祖辈的期望,没有在军队里混到个一官半职,灰头土脸的退伍之后,在27岁高龄才开始找工作、找对象,算是正式独立了。 虽然在军队里他没参加过任何一次战争,始终都驻扎在美国中部的军事基地里无所事事,但不得不说美军的训练更接近实战,尤其是对于枪械的实际操作,几乎天天要摸枪、开枪,还得拆卸、修理。 常年的体育锻炼让他具备了强健的体魄,专业的军事训练又让他具备了高于常人的意志力和搏击手段,大学和家庭熏陶则让他善于理性思考问题,这几年的工作经历又给了他与陌生人交流的经验。 在头一次近距离面对面和丧尸对垒时,他也曾恐惧过、慌乱过、甚至有点恶心,但之前的经历从各方面给予他支持,并明白无误的告诉他,用长枪敲碎一只丧尸的头盖骨并不比在猎场里用猎枪打死一只驯鹿难,甚至更容易。 “洪哥,我觉得霜姐和韩立在美国那边很可能过的比咱们舒坦。就这么一个坐办公室的家伙都拿杀丧尸不当回事了,还有各种枪可用,那边的丧尸会不会不够他们杀的啊?要不以后再出去让他带队吧,能者多劳嘛!” 听完了蓝迪的酒后吐真言大家都释然了,不过原本的担忧很快又变成了嫉妒,尤其是焦三。他总以武力值仅次于老王八蛋洪涛为荣,半路突然杀出个蓝迪,还是个洋鬼子,心里自然不太舒服,小怪话如滔滔江水。 “可是他们人少啊,总共才3亿,最终能活下来的更少。而且人的本事越大就越难领导,他们那边的人个个都是总统加军事家,凑一起天天吵架谁也不服谁。不像咱们这里,服从已经是与生俱来的基因了,更习惯倾听强者的声音。在这种情况下更容易团结,有时候笨反倒是优势。” 实际上洪涛对蓝迪的出现比谁都担忧,从表面上看是团体里多了个强力成员,实际上等站住脚跟并积累起一定威望之后,自然而然就会对身边的人产生影响,比如思想方面的。 到时候如果他把欧美那套思维模式和意识形态潜移默化的传染给身边的某些人,这支队伍就不太好带了,最终还是给自己添麻烦。 可话又说回来了,有些事不能以猜测、推测为准,自己也不能口口声声说人是最宝贵的财富,然后仅因为猜测就杀掉蓝迪,那样的话影响更坏,在团队成员眼中自己和孙大成那伙人也就没啥区别了。 “枪声会把附近几百米甚至上千米范围内的丧尸全引过来,这一点我们之前已经试验过了。” 洪涛知道蓝迪这么问是啥意思,他总觉得有枪不用是浪费,哪怕是手枪,在习惯用枪的人眼中也比长矛弩箭有效率。当然了,这个家伙是真不知道警用手枪的威力,估计他也没用过警用手枪,总是把军用枪械的威力当标准。 “……那样的话,我们再去寻找枪支好像没什么意义了吧?”对于洪涛蓝迪也一直都在小心的试探,从思想模式到个人素质,全方位的试探。 目的很明确,他要确定这个人是否有能力带领团队走向光明,万一碰上个不值得信赖的领导人,那就得提早做出选择了。 “意义还是有的,但不是针对丧尸。蓝迪,你做为一名签证官,应该很系统也很认真的研究过我们这个国家的文化、习惯和意识形态,对吧?” 对于蓝迪的这些小心思洪涛早就看在眼里了,倒不是真有看透人心的本事,只是蓝迪做得太露骨,可能他自己不觉得。 在世界范围里,美国人狂妄自大基本算是共识了,这一点只要去美国生活一段时间,再去欧洲、亚洲、非洲生活一段时间,就能明显感受到。 美国人有点像地主家的傻儿子,还没怎么出过门,习惯了家里的规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