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应该放着一个洗漱杯,杯底边缘的痕迹还能看到。 所以,凶手在杀完人后,不仅把尸体运走抛尸,还把死者死亡时候穿着的衣服全部脱了下来抛弃,同时把自己平时在这里的生活用品也全部带走了。我说,这一切都是为了掩饰死者有一个同居男友而凶手就是这个同居男友。 3 这一重大发现,让年支队坚定了同居男友作案的信心,于是先离开了现场,去布置侦查工作。这么明显的迹象,只要一确定死者的同居男友,就可以立即抓人了。 我和林涛还留在现场,毕竟这里是作案现场,所以我们需要提取到更多的东西。 虽然现在室外温度三十摄氏度,到了晚上气温下降,但现场卧室中的空调还是开着冷气的。这也和我之前看到尸体时,判断尸体在不易腐败的环境中停尸较长时间的推断一致,更加证明了这个现场就是作案第一现场。 林涛的另一发现也证实了这个推断现场卧室床头地面的地板革上,有明显的灰尘减层痕迹(2)。林涛沿着痕迹的边缘用白线画了出来,豁然就是一个人形。 死者就是在床口、空调风口之下,躺了24个小时。林涛指了指,说道。 而我的注意力一直在摆放在床头的两个枕头上,于是说:你看这枕头 我的话还没说完,大宝像是想起了什么,立即起身走到床头,拿着两个枕头观察着,说:你看,这个枕头上有淡红色的斑迹! 他用手指蹭了蹭,说:还是新鲜的印记! 死者在被软物捂压口鼻的时候,自己的上齿咬破了下唇,留一些血水很正常。我说。 把这个枕套拿去dna检验,更加能确定这里就是杀人的第一现场了。大宝把枕套褪了下来,装在物证袋里。 我指了指另一个枕套,说:这一只枕头也要去送检。凶手记得把所有的生活用品带走,却忘了他在这里睡觉使用的枕头。我相信,这个枕头上,肯定是能做出他的dna的。 不错,不错,要是车轮胎印痕再对上,那就证据链完善了。大宝兴奋地褪去另一个枕套。 一直在旁边看着我们褪枕套的林涛此时说道:还有个问题,既然这里是作案现场,凶手又在杀人后连续刺了死者腹部十几刀,为什么这里的地面上没有血? 没打扫吗?大宝问。 有打扫的话,怎么能看出这个人形的痕迹?林涛指了指地面,说。 那就是去抛尸现场捅的?大宝问。 你们不是说这处损伤是泄愤吗?林涛说,哪有杀完人不泄愤,反倒是过了一天去抛尸的时候泄愤的?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