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他的目光所向,他的标记,他在世上的容身之处。 如果沈遥凌不愿意被他跟着,他不知道他还能去哪里。 或许是他有些操之过急。 沈遥凌现在只跟他相识三年,而他已经依恋沈遥凌两世,那种情感倾注到现在的沈遥凌身上,显然是让她感到了沉重。 宁澹忽而想起自己先前冒出过的那个奇思。 他有过一瞬怀疑,沈遥凌是否和他同样拥有另一世的记忆。 虽然他当时很快打消了这种念头,但现在他甚至有那么一丝期盼,企盼沈遥凌确实跟他一样,能够想起来他们相伴相守的另一世,能够想起来他们曾经共度过的那些清晨黄昏,只要沈遥凌能够明白过来,她是他的妻子,就绝不会再想着把他丢弃。 宁澹默默无言,垂眸沉思着,好像是一块天上的石头突然学会了思考那般认真。 沈遥凌也无话可说,直到庄户端上来饭食。 她特意嘱咐过侍女千万不要操办,就用平日里的吃食即可。 她只想知道,在这样的地方,人们以什么为生。 大宛地势很高,气温低,即便在这样的盛夏之末也很是清凉,从谷中吹来的风也很干燥,可以想见到了秋冬,河流断流之际,他们很可能要同时面对寒冷和干旱。 大宛的历史记载也同样印证了这一点,北戎常常选在秋冬之时侵扰,这一点也与二十年后的大偃很是相似。 端上来的碗的确朴实无华,满满的一碗食物,黄澄澄的,看着很是软糯,有些像芋头,有扑鼻的香气。 宁澹先拿筷子挑了一些送进嘴里。 沈遥凌也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与浓烈的香味不同,它吃起来没太多甜味,沈遥凌抬头问:“这是什么菜?” 侍女站在一旁陪侍,笑道:“这不是‘菜’,而是我们的‘饭’。” “饭?”沈遥凌又愣了下。 她走过这些地方,都是以米面为主食,第一回看见这种饭。 侍女点点头,笑得很开朗:“我们叫它‘地豆’。小姐,您说想吃最普通的食物,就是它啦!” 沈遥凌似懂非懂,就着一旁的甜酱,吃下去半碗。 过了会儿,沈遥凌蹙眉,捂了捂肚子。 很快她意识到自己这个动作可能会引起误会,立刻抓住宁澹已经抬起来的手,往下按了按:“没什么,我只是饱了。” 这个地豆的口感虽然比不上米饭,但确实很容易饱腹。 沈遥凌若有所思,站起来道:“能带我们看看怎么种它吗?” 庄户将他们领去了不远处的一片土地。 看上去并未被多么仔细地开垦过,却长出青叶蔓蔓,连成一大片。 “这个时间正好种地豆。”庄户指了指,“我们年年种,熟得早,你来看。” 他徒手挖出来一截,给沈遥凌指了指带着泥土的部分:“我们吃的就是它的根。” 沈遥凌接过来仔细看了看,用拇指搓破一点皮。 皮很薄,根圆如鸡卵,肉白皮黄,方才就是直接蒸熟捣碎上了桌,口感虽不如煮过的山芋细腻,但也并不粗糙,还有股清香。 沈遥凌又摸了一把土,土质干燥疏松,她往下挖了挖,又轻轻松松挖出好几个。 沈遥凌惊道:“这么多。” “这不算多!”庄户满不在意地起身走开,随便找了另一株,一边扒拉一边道,“最普通的都能长出这么多,好的都有二三十个!” 沈遥凌再度被震到。 她愣了许久,问道:“方才我吃的那一碗里面,是几个?” 庄户想了想:“两个不到。” 沈遥凌怔怔不语。 心中飞快地算着账。 一个人吃一顿,通常是二两米饭。 谷子亩产两百斤,而这个地豆,以她粗略估计,随便一条贫瘠的沟地,也能产出十数石。 对比之下,是惊人的可观。 如果大偃能多种上些地豆,能让多少人吃饱饭? 作者有话说: 查的资料说,在大寒气候时,历史上确实用过马铃薯这类的高产作物来代替主食,但是最终没有大面积种植,有说法是因为马铃薯当时引进是作为宫廷佳肴,由专门的人负责种植,没有把暑种和技艺推广,我猜测,也有可能是因为当时大家觉得这个不好吃(哈哈哈)。 总之不管是通西域还是引进新物种,历史上都是经历了比较漫长的时间的,不会这么轻易,文里投机取巧,只顾逻辑基本通顺就好,也是比较无脑的,只能说是借用了一点历史资料,但已经魔改得面目全非了,最好不要代入哈哈哈,否则或许会觉得有点难受(抖)。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