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代仔细问了这座包律司忒涅斯城的情况,心动之余,又有些担心。 这座城的规模不小,而且很坚固。以我这四千步骑,能攻下这座大城吗? 沈友说,的确有难度,却也不是一点机会没有。 在罗马人的眼中,这里是与蛮族接触的地方,是世界的边缘。他们从罗马来到这里,可不是为了度假,而是为了和草原上的蛮族做生意。 既然是做生意,罗马人就不希望这片草原太乱。如果草原上的蛮族互相攻击,或者受到外来的攻击,他们往往会出面调停,协助当地的蛮族击败外来者,维护草原上的和平,并获得蛮族的感激。 如今与他们住在一起的本地人就是这片大草原曾经的主人——斯基泰人。在罗马人来之前,他们被一群从东南方向来的部落击败,不得不向南迁徙,几乎亡族。直到罗马人来到这里,帮他们挡住外来者的攻击,才在黑海北岸、大草原的南部建立起新的王国。 这都是两百年前的事了。如今的罗马已经不是两百年前的罗马,他们实力大不如前,只是对草原上的蛮族还有一定的优势,勉力维持着昔日霸主的荣光。 你只有四千步骑,实力并不算强,如果当地的部落向罗马人求援,罗马人出城的可能性非常大。等他们出了城,你不就有机会了吗? 罗马人以步卒为主,擅长结阵而战。他们也有骑兵,但是对骑兵重视不够,大多是当地的蛮族,作为附属力量,负责打探消息、侧翼骚扰等任务。真正的主力还是罗马人的步卒方阵。 罗马人步卒方阵的战斗力的确很强,但他们早就不是当年,缺编严重,武器装备也不全。加上常年对付的都是当地蛮族,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对手,轻敌思想也很严重。你只要抓住机会,出奇不意,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取胜的可能性很大。 沈友说得很详细,哈代听得很认真,只是觉得有些刺耳。 沈友左一个蛮族,右一个部落,似乎忘了在他面前的鲜卑人也是蛮族,也是部落。 被沈友再三刺激后,哈代忍不住了,以开玩笑的口吻说道:“沈长史,你别忘了,我们鲜卑人也是游牧为生,和这片草原上的蛮族没什么区别。既然罗马人面对当地的蛮族有足够的优势,我又有什么把握能击败他们呢?” 沈友思索了片刻,问道:“你知道你和这片草原上的蛮族有什么区别吗?” “不知道。” “从匈奴人开始,大汉北疆的游牧民族就和大汉交战,前前后后打了三四百年。虽然你们都败了,但是你们从战争中学到的经验却一点也不少,绝非本地的蛮族可比。想想匈奴人吧。他们被我大汉打得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