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友、荀恽更觉得奇怪,互相看了一眼。 这女子之前像狼一样凶狠,没想到还有如此优雅的一面,怕是有点身份的。 荀恽做通译,请女子就座。 女子很乖巧,在沈友身边坐了,主动提起酒壶,为沈友、荀恽添酒,然后眼巴巴地看着沈友,晃了晃手里的酒壶。 这次不用荀恽翻译,沈友也明白了,点头同意。 女子欣喜莫名,仰起头,直接将半壶酒倒进了嘴里,咕咚咕咚的喝下肚,才长出一口气。 荀恽目瞪口呆,沈友也有些惊讶。 这女子酒量真好。 “我叫薇薇安,我的阿爸叫阿瑟,是部落的首领。”女子放下酒壶,正式向沈友介绍自己,讲述自己部落的历史。 她原本属于一个强大的部落,总人口近十万人。住在遥远的北方森林里。从一百多年前开始,因为部落人口越来越多,而森林里却越来越冷,生存变得艰难,便在部落首领的带领下向南迁徙。 他们原本打算向西,去罗马。 在祖辈的记忆中,他们的部落曾经攻入罗马城,掳掠了大量的财物。这一次,他们还想再来一次。 但是事出意外,他们中途遇到了一群匈奴人。 匈奴人骑着马,擅长射箭,来去如风。他们追不上,又逃不掉,在战斗中付出了巨大的伤亡。 与匈奴人缠斗了十几年之后,他们依仗人数的优势,终于击败了这群匈奴人,也学会了不少技能,比如骑马射箭,以及他们的语言。 他们的部落里还有不少匈奴人。 正是从这些匈奴人的口中,他们听说东方有一块富饶的土地。于是首领决定改变方向,不再向西去罗马,而是向东去大汉。 因为匈奴人说,罗马人最喜欢的丝绸就来自于大汉。比起罗马,大汉更富庶。 经过几十年的迁徙,他们来到了好客之海的北岸,在这里遇到了罗马人的营地。 罗马人的营地不大,兵力也不多,也就是一千多人。 但此时的他们已经习惯了骑马劫掠,并不擅长攻坚,在攻击罗马人的营地时遭受重创。无奈之下,残部只得一路向东。 直到与鲜卑人相遇。 荀恽负责发问和翻译,沈友负责听,偶尔做些记录。 薇薇安的描述很简略,几乎没什么细节。也不知道是时间太长了,她记不清楚,还是不肯说。 沈友听完之后,只能画出一个简略的路线图,连他们究竟走了多远的路都搞不清楚,更别说沿途有哪些部落了。 在薇薇安看来,那些蛮族究竟是什么人并不重要,反正都是敌人,不是被他们杀死,就是杀死他们。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