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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0章


。近宛城为贼所得,迁都许昌,则朝夕与秦贼相对,又无雄关防守,秦贼骑兵数日之间可兵临城下!”贾充在这个时候挑起迁都之议,自然有十足的把握。

    “难道邺城就不与贼朝夕相对了吗?河内上党皆陷落贼手,邺城一马平川,秦贼铁骑朝发夕至!”

    “天下坚城,莫过于邺、洛,邺城背靠幽冀兖豫,足以自守,且可与洛阳互为犄角,钳制河内、上党。”

    司马炎揉了揉额头。

    许昌他肯定不会去的,颍川士族不可靠。

    所以只能是邺城。

    邺城历经袁绍、曹魏的经营,有金凤台、铜雀台、冰井台三台,异常繁华。

    司马炎都称帝了,不可能窝在穷乡僻壤,也没有精力营建新都。

    所以邺城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秦军虽攻陷上党,但太行山的几处关隘还在晋军手中。

    秦军想从河内进兵,则洛阳可以出兵断其归路。

    其实邺城繁华这一个理由就足够让司马炎心动了。

    现在的司马炎已经不是当初刚刚继位时的司马炎了。

    第七百六十三章 还朝

    “儿臣恭迎父皇还朝!”太子杨旭带着一众文武官员出城三十里迎接。

    场面极其盛大,旌旗车驾绵延三四里,沿途旌旗招展,还有锣鼓随行。

    吸引不少百姓随行,十几名手持桃木鸠杖的耆老在道路两旁守望,孩童翘首望着威武的骑兵,眼中放光。

    太子身边最近一人,自然是鲁芝。

    “诸位免礼,朕在前方无后顾之忧,皆诸位之功也!”杨峥向众人拱手。

    众人皆面有喜色,“此臣等本分。”

    每一次大胜,百姓眼中的光彩便明亮一分,脸上的自信也多了一分。

    以前能穿麻衣就不错了,现在有很多人穿着布衣,整洁许多。

    在杨峥的带动下,秦国普遍崇尚节俭。

    衣不重彩,食不重味。

    上等的绸缎都拿去卖给西域。

    因此绝大多数人穿着布衣,看上去略显单调。

    不过杨峥更在意的是气质。

    人有人的气质,国有国的气质。

    整天绫罗绸缎加身,未见的是什么好事。

    大秦崛起太快,百姓也就刚刚吃上饭,穿上衣服,没资格奢侈浮华。

    太子也是一身布衣,大半年没见,在鲁芝的辅佐下,感觉成熟了一些,脸上的稚气在减少,眼神也变得沉稳许多。

    回到城中,杨峥当即下令出征将士轮番休沐。

    他们在并州弄了不少油水,回到长安,娶亲的娶亲,置房的置房,或者与亲朋好友聚饮,长安瞬间变得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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