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见识见识你的厉害!”弗莱德挥舞着双拳大喊,他这副激动的表情和刚才成熟稳重的态度大不相同,把大祭司吓了一条。 我几乎没有经过思考就大声答应了一声,然后站起身,坚定又快活地大步迈向场地中央,那个今晚已经又无数了不起的勇士撒下汗水、接受敬意的地方。一边走,我一边向朋友们作出鼓舞人心的手势,我相信不需要多久,我就可以站在那里,接受今晚最狂热的祝福。唯有这种祝福是让我喜悦欢娱的,也唯有这种祝福能够让我受之无愧。 那句喊声是:“谁敢来和我比比酒量。” 第十三卷 激撞 第一百零九章 我喜欢这地方 场地中央聚集已经聚集起两三百个肤色各异、身体强壮、笑容可掬的男人们,无论他们是什么种族、什么官阶,此时他们看上去都没有什么不同。他们豪爽地和片刻之前还是陌生人的对手们大声打着招呼,祝对方好运。爱喝酒、对自己的酒量有些信心的男人们总是可爱的,因为他们通常不会遮饰自己的感情,都是些性格爽朗、容易相处的好人。和他们站在一起时,你会觉得这世界单纯得可爱,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端起酒杯,不需要说多余的话,你就能发现这世上最好的男人们。 “基德中校,你也来参加这样的比赛啊。”一个身材高挑的士兵热情地招呼我。我并不认识他,但这并不防碍我和他亲切地交谈。 “怎么,觉得我不能喝酒?”我略显骄傲地反问。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眼睛中露出略显轻视的表情。确实,和周围那些膀大腰圆的酒徒们相比,我确实瘦弱得有些可怜。但酒量这种东西并不是和身材成正比的,正躺在不知哪个角落里的达克拉就是最好的证据。 “不要瞧不起我,士兵。喝酒是不能看身材的。”我拍拍他的肩膀。 “我才不信你能赢过我。我的酒量在整个枪兵大队也是数一数二的。”他在言辞间并没有对我表现出多大的敬意,这也是我所希望的。在整个军队中,我或许是朋友们之中最随和最喜欢和士兵们玩闹的人了。我这样做并不是有出于什么高尚的目的或者特别的用意,我只是深知自己的能力。我之所以会是他们的长官,仅仅是因为我比其他人多出了少许的运气。我远比不上我的朋友们那么出色,甚至就连许多普通的士兵在各方面也比我强上不少。如果一切正常的话,原本我应该是他们中最平庸的一员,根本没有资格在士兵们面前摆出一副长官的样子来。而且,如果我那样做了,生活会少了很多乐趣的,比如说,像现在这样放肆的与最普通的士兵坐在一起开怀畅饮。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