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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兵应接不暇,而自己却绝不驻足停留。他们很好地说明了这样的事实:移动中的骑兵才是真正的骑兵。他们疏于训练的敌手们在他们面前唯有奉上自己的头颅,运气好一点的,或许可以用一条残肢换取残喘的性命。

    在温斯顿的本阵,骑兵部队开始紧密地调动。毫无疑问,一旦罗迪克的部队出现了不可逆转的混乱,我们的敌人就将倾巢出动,从这里突破我们的封锁,冲出我们的包围。这情景似乎很快就会出现了,在轻骑兵迅猛地扫荡攻击面前,右翼阵地丑陋笨拙地蠕动着,似乎崩溃仅仅是时间问题。

    会是那样的吗?

    答案是否定的。

    他们面前的对手是罗迪克,那个重视战士的尊严胜于生命,将对亲人的怀念埋藏在心底的男人。

    就在右翼阵地看上去似乎混乱不堪,即将分崩离析的时候,在队列正中央突出两列长枪兵。在这块凌乱的阵地上,这两列长枪兵齐整的耀眼,仿佛浑浊的浪滔中突出水面的一块岩石,在动荡的江涛中岿然不动。

    他们迎上了面前的敌人,喊出了那句动人心魄的口号:“为了亲人的荣耀!”

    没错,这支千人枪兵队正是以从坎普纳维亚保卫战中存活下来的三百长枪兵为班底组建的。他们曾经高呼着这句口号与五倍于己的重装步兵正面战斗,将他们封堵在坎普纳维亚城下半日之久,连城墙也没摸着一下。唯有真正的勇士,才有资格拿起仅属这支部队的特制长矛;唯有军人中的军人,才会和他们并肩站在一起。

    长枪兵,队列最前排的卫士,抵御敌军骑兵冲击的士卒,朝不保夕的卑下兵种,死亡率最高的垃圾部队。

    那并不是他们存在的真正意义。

    这些战士们正在用自己的身躯和意志阐释这这样的一个名词:长枪兵。仿佛只有当长枪握在他们手中时,才配称的上是“长枪”,是那种长柄的、顶端尖锐的、闪光嗜血的危险兵器。那是他们的骄傲,他们的依靠,是他们对亲人朋友想念的寄托。

    “思恋之牙”,这是他们为自己取的名字。在这个带着几分脂粉气息的绰号后面,是一层浓浓的血腥气,和更深一层的怀念。

    现在,他们是动荡中的右翼阵列的中流砥柱。有他们在,阵列就不会垮,阵地就不会丢,敌人就不值得畏惧。

    只因为他们的枪矛并非为自己的生命出击,而是为了在远方那或许已经不能在相会了的——亲人的荣耀。

    那是一个战士心中最软弱、也是最坚强的地方。

    ……

    接触了,那片飘掠的嗜血红风和那道锋利的壁垒,终于接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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