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刚准备找个安全性好的地方去逛逛,这时候顾眠电话响了起来。 顾眠一看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原本是不想接的。 但是这个号码在屏幕上不停地闪烁着,顾眠想着会不会是工作上的事情,最后还是接了起来。 “喂?” 电话里的声音带着笑,“眠眠,是我,程执。” 顾眠有些意外,“程执?你怎么会有我电话的?” “顾伯父告诉我的。” 顾眠哦了一声。 “他说你最近在魔都,刚巧我也在魔都,不知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你一起吃个晚饭?” 顾眠看了一眼一旁的楼澈,摇头拒绝说,“不了,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 程执在电话那头一顿,接着才若无其事地说,“相请不如偶遇,既然你男朋友也在,那不如一起?” 顾眠拿下手机,一只手捂着听筒,一边问一旁的楼澈,“程执说要请我们吃饭,你愿意么?” 第六十四章 楼澈原本眉目之间一片清冷, 但听到顾眠大大方方地对程执说他是她的男朋友,而且说起来说的也是“我们”这个词,他眉间的一抹冰霜之色如同遇到了暖阳一般,瞬间消散。 楼澈勾了勾唇说, “好啊。” 程执是么? 刚巧, 他也想会会这个想撬他墙角的人。 顾眠和楼澈到餐厅的时候, 整个餐厅都已经被程执包下来了。 不得不说, 程执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大手笔。 这么一家大餐厅,在晚饭这个生意最好的点包全场, 如果顾眠的男朋友只是一个普通富二代, 或者只是一个普通人, 说不准就会被程执这一手劝退了。 程执这时候正安静地坐在这家餐厅风景最好的地方。 他不差钱, 比家世, 几乎从没输过。 他就算是撬墙角, 也是手段落落大方, 直接拿钱压人的那种。 说起来, 他对顾眠算得上是一见钟情。 她的长相,完全是按照他的理想型来长的。 程执在遇到她之前,从来都没有想到有一天, 他会如此幸运的遇到这么一个从头发丝, 到脚尖都如此符合他自己心意的女孩子。 在了解了顾眠进入娱乐圈之后的种种事情之后, 他对顾眠的兴趣愈发浓厚。 她不光长相迷人, 就连性格都如此迷人。 从头到脚都在吸引着他。 只不过可惜的是, 顾眠已经有男朋友了。 但是在程执看来,有男朋友并不算是什么大问题。 他们程家人的骨血里,天生流淌着一种名为掠夺的基因。 喜欢了,就去追。瞻前顾后,犹犹豫豫可不是他们程家人的风格。 上天赋予了他们程家人无比优异的基因,以及庞大的财富,可不是为了让他们来做绅士的。 绅士可以做,但有些时候,也不需要太过于绅士了。 如果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因为对方有男朋友就自动放弃,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上天慷慨的赠与? 有钱有势有貌,有时候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当然,撬墙角也是需要技巧的。 比如程执,他用的手段比较高超,他是想要让顾眠的男朋友自动退出。 男人的自尊心,有时候真的是一样很奇怪的东西。 有些男生在面对各方面都要比自己优秀一头的男生的时候,心态可能就不太抗打。 可能还没正面对上,光是对到听到名头,心态上就先短了人家一头。 而程执自认为自己各方面,实在算得上的是万里挑一。 他容貌不俗,家世不俗,年轻有为,又洁身自好,比那些只知道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不知道优秀了多少倍。 在他看来,顾眠的男朋友一看到他就会自惭形秽。到时候他在稍稍表现出一点对顾眠的兴趣,说不准对方就自动退出了。m.hzGJ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