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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颗银锭,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朱隶绝没有想过,如果自己真的死了的话,去耽误一个女子的青春乃至一生。

    这和杀人犯罪有什么区别?

    堂堂一个男子汉,让一个女子为自己守活寡,还能叫男子汉?

    要让他朱隶说这桩婚事,他肯定不同意。但是,这桩婚事不由他决定,他是死了的人了。

    只能说,皇家为了自身利益,为了在民间获得好名声,为了所谓的体恤,决定牺牲一名女子。自私的皇室,连自己的人都舍不得牺牲,只好拿了个最好欺负的来开刀。

    护国公府向来光明磊落。如果他娘知道了皇家的企图,肯定与他一样的想法,绝对不想平白无辜地连累他人。

    想让她尽快从这桩婚事里解脱,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只要他护国公府极力反对。

    但是,在想到上回与她短短的一次接触。她已经在他朱隶心头烙了印儿。

    她的清雅,她的超脱,她的仁心,无不触动到他内心深处那根最敏感的神经。

    而她在尚书府里遭到的欺辱,让他益发犹豫再三。

    天下雨了,他受伤的左腿更疼了,像是千万条毒蛇在他的腿上咬,疼得他生不如死。

    公孙良生已经对他的伤束手无策,他们回京,本来意图之一就是为了寻找名医。

    疼得他快背过气时,他想都没想,打了车,上她这儿来了。

    奇怪的,见着她,他的腿竟然貌似没有那么疼了。

    念夏在前面给他们一行人引路,眼角瞥见那大叔的眼神一直咬着自己小姐不放,简直快气死了。徐掌柜却是有了另一种想法。

    大叔蓬头垢面,可是,刘海下的那双眼睛,锋芒如刀。

    徐掌柜只要对上朱隶的眼神,都一阵心惊肉跳:这眼神,貌似在哪儿见过?

    外面下雨,屋里暗,李敏让人点了盏灯,好给病人看伤。

    她是一本正经的,反倒显得某人好像不怎么正经求医。

    朱隶想不心虚都难。

    “来吧,大叔,我给你把把脉。”李敏放了个药枕在病人面前,说。

    ☆、【33】寒毒

    朱隶挽起袖口,露出的手放在了药枕上。

    李敏只看他的手一眼,眸里便微思了几分。

    搁在药枕上的手,手掌仔细看,指间俨然生了厚茧,是个练武的,难得的是,生了茧的手还能那样好看,举手投足,有种自然而然掩盖不住的与众不同。

    这不是装装样子能摆出来的姿态。

    “大叔”的蓬头垢面,一句话来说,仙气依旧怡然。

    如果这人换身衣物——

    李敏忽然发现自己想偏了。

    坐下来,三指按住对方的脉,取诊。

    这次两人并坐的距离比上次更近些了,近到,朱隶能更清楚地闻到她身上的味儿,药香阵阵,一点都不难闻,忍了好久,他才没有开口问她是抹了什么药香,比人家小姐带的香囊更为沁鼻。而他一双眼睛,早落到她颜上。

    眉型清秀,若青黛挂上云梢,淡雅之气,表露言语之外。

    没有四大京城美女的惊艳,却散放出一种冷清,像是悬崖山上迎风独立的一支幽兰,发出幽谧的清香。

    清雅而高贵,不需旁支雕饰,只凭独自清幽。

    脑中便是能化出一句诗:婀娜花姿碧叶长,风来难隐谷中香。不因纫取堪为佩,纵使无人亦自芳。

    伏燕和公孙良生均发觉,自己家的隶爷已经看人看出神了,神游到不知哪儿了。

    “换只手。”李敏道。

    病人无动于衷。

    念夏瞪朱隶的目光像是要拿只棍子当头棒打。

    公孙良生抬起袖口擦擦额头的汗,替主子有些惭愧。伏燕凑近朱隶耳边:爷,爷——

    朱隶猛的回过神来,慢慢地缩回手,再抬起另一只手腕,伏燕帮他挽起袖口。

    李敏早就怀疑他们的身份了,只是对病人的来历她向来不怎么计较,一贯秉持看病不分高分贵贱一律平等对待的原则。现在,看出这位大叔恐怕平常是被人侍候惯了的人,身份恐怕也就不是普通老百姓。与徐掌柜对了对眼,徐掌柜也是这个想法。

    如果大叔有点钱,或许她可以不用救济了。她的药店也能赚点钱了。

    “敢问,这位公子是从哪儿来的?看起来,也不像京城人。”李敏从他们三人貌似风尘仆仆的装饰推断他们比较像是外地人。

    朱隶立马递给公孙良生一个眼神。

    公孙良生上前答话:“实不相瞒,我家公子从北燕来的,做的马匹生意。在路上不幸被猎人的铁器误伤,导致腿伤到至今有半个月长久了,一直没有痊愈。只好为寻找名医找到了京师。我家公子的腿,到寒阴时益发疼痛,不知小姐有无良方可为我家公子治腿?”

    北燕?

    做生意的,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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